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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0-011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机构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5-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9 |
部门简介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现位于通惠街道登瀛大道1号,内设办公室、污染防治科、固废土壤和辐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生态环境保护科、法治与宣教科,下设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綦江区环境应急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对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土壤、重金属、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牵头协调全区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承担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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