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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959811F/2021-000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一次性告知书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产废企业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应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纸质资料,电子档通过渝快办(http://zwfw.cq.gov.cn/)上传,详情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zwfw.cq.gov.cn/icity/icity/project/proinfo?code=11500000MB1614741U3000116009000&orgname=%E5%B8%82%E7%94%9F%E6%80%81%E7%8E%AF%E5%A2%83%E5%B1%80&orgcode=500000123

资料清单:

1.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运输单位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注:复印件2份,加盖鲜章

2.申请人与接受单位签订的处理处置协议书,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书

注:复印件2份,加盖鲜章

3.《重庆市固体废物转移申请表》

注:原件2份,加盖鲜章,区生态环境局需在申请表上附意见。

4.转移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实施方案

注:原件2份,加盖鲜章。

办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接件大厅1-6号窗口

受理人:杨中慧      电话:0238918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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