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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3-004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1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1 |
2023年7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一、7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7月1日-7月31日,共31天,优良天数28天(其中优11天,良17天),占90.3%,超标3天,其中轻度污染3天,(超标污染物O33天)。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4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3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57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年7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比,优良天数减少1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10.0%,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下降12.5%,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26.9%,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1.0%,臭氧评价浓度上升7.5%,一氧化氮评价浓度持平。
2023年7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6月环比,优良天数减少1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15.4%,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下降22.2%,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5.7%,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8.3%,臭氧评价浓度上升18.9%,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上升12.5%。
二、1-7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1日-7月31日,共212天,优良天数176天,占83.0%,超标36天,其中轻度污染28天(超标污染物颗粒物20天,臭氧8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2天。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5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4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2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0.26倍;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29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年1月1日-7月31日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减少21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50.0%,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20.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51.2%,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41.9%,臭氧评价浓度下降3.7%,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23.1%。
三、排名情况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2023 | 22 | 18 | 22 | 9 | 23 | 7 | / | / | / | / | / | / |
备注 | 数据来源于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重庆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区域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