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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959811F/2023-004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1-21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2023年8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一、8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81-831日,共31天,优良天数30天(其中优17天,良13天),占96.8%,超标1天,其中轻度污染1天,(超标污染物O31天)。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0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3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1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0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分位数为145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分位数为0.7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8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比,优良天数减少1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8.6%,二氧化氮平均浓度持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72.2%,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53.8%,臭氧评价浓度上升25.0%,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12.5%

20238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7月环比,优良天数增加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9.1%,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下降7.1%,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6.1%,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9.1%,臭氧评价浓度下降7.6%,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22.2%

二、1-8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11-831日,共243天,优良天数206天,占84.8%,超标37天,其中轻度污染29天(超标污染物颗粒物20天,臭氧9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2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4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3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8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0.20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分位数为130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分位数为0.9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11-831日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减少2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27.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21.1%,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52.6%,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44.8%,臭氧评价浓度下降0.8%,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30.8%

三、排名情况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2023

22

18

22

9

23

7

1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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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数据来源于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重庆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区域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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