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管理 > 环境监测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3-004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1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1 |
2023年10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一、10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0月1日-10月31日,共31天,优良天数29天(其中优21天,良8天),占93.5%,超标2天,其中轻度污染2天,(超标污染物PM2.53天)。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0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5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01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年10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比,优良天数增加2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36.8%,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下降33.3%,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27.4%,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28.3%,臭氧评价浓度下降9.0%,一氧化氮评价浓度持平。
2023年10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9月环比,优良天增加2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7.7%,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25.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25.0%,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32.0%,臭氧评价浓度下降36.9%,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上升11.1%。
二、1-10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1日-10月31日,共304天,优良天数262天,占86.2%,超标42天,其中轻度污染34天(超标污染物颗粒物22天,臭氧12天),中度污染6天(超标污染物细颗粒物),重度污染2天(超标污染物细颗粒物)。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4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2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4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0.11倍;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32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年1月1日-10月31日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减少17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16.7%,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10.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28.6%,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25.8%,臭氧评价浓度下降3.6%,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16.7%。
三、排名情况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2023 | 22 | 18 | 22 | 9 | 23 | 7 | 12 | 11 | 12 | / | / | / |
备注 | 数据来源于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重庆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区域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