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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4-0007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统计分析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2 |
2024年綦江环境空气质量快报-第一期
2024年1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一、1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4年1月1日-1月31日,共31天,优良天数13天(其中优5天,良8天),占41.9%,超标18天,其中轻度污染14天(超标污染物PM2.5),中度污染4天(超标污染物PM2.5)。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3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7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0.38倍;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1.23倍;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35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0.9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4年1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比,虽然优良天数减少2天,但是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1.4%,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保持不变,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15.6%,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8.2%,臭氧评价浓度下降58.8%,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上升12.5%。
2024年1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2023年12月环比颗粒物污染有所增加,优良天数减少6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6.7%,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6.45%,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2.0%,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4.0%,臭氧评价浓度下降38.6%,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25.0%。
二、排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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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2023 |
22 |
18 |
22 |
9 |
23 |
7 |
12 |
11 |
12 |
24 |
26 |
25 |
备注 |
数据来源于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重庆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区域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