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管理 > 环境监测

[ 索引号 ] 11500222MB1959811F/2024-000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统计分析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2024年綦江环境空气质量快报-第一期

20241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一、1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411-131日,共31天,优良天数13天(其中优5天,良8天),占41.9%,超标18天,其中轻度污染14天(超标污染物PM2.5),中度污染4天(超标污染物PM2.5)。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3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7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0.38倍;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1.23倍;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分位数为35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分位数为0.9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41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比,虽然优良天数减少2天,但是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1.4%,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保持不变,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15.6%,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8.2%,臭氧评价浓度下降58.8%,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上升12.5%

20241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202312月环比颗粒物污染有所增加,优良天数减少6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6.7%,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6.45%,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2.0%,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4.0%,臭氧评价浓度下降38.6%,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25.0%

二、排名情况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2023

22

18

22

9

23

7

12

11

12

24

26

25

备注

数据来源于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重庆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区域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