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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959811F/2021-000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申请及重新申请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书

按照有关规定,辐射工作单位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应当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rr.mee.gov.cn)后,再向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发证机关递交纸质件申请材料,纸质件资料清单如下:

1.《辐射安全许可申请表》

注:原件,一式一份,法人签字,盖鲜章和骑缝章;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打印。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

注: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4.辐射工作人员资料

注: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应包括辐射工作人员学历、健康、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及个人剂量监测等相关资料。

5.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报告

注: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和骑缝章。

6.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事故应急方案

注: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其中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应包括辐射安全与环保管理领导小组文件(明确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放射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保卫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职责、人员培训计划、辐射安全防护监测方案等。

△△提交的材料应按以上顺序排列,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件递交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生态环境窗口。

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书


按照有关规定,辐射工作单位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应当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rr.mee.gov.cn)后,再向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发证机关递交纸质件申请材料,纸质件资料清单如下:

1.《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注:原件,一式四份,盖鲜章;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打印。

2.变更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注: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3.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

4.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提交的材料应按以上顺序排列,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件递交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生态环境窗口。

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书

按照有关规定,辐射工作单位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应当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rr.mee.gov.cn)后,再向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发证机关递交纸质件申请材料,纸质件资料清单如下:

1.《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注:原件,一式四份,盖鲜章;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打印。

2.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报告

注: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和骑缝章。

3.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注:原件,一式一份,盖鲜章;内容应含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情况,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或者送贮情况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台账,场所辐射环境监测(自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监测数据(包括个人剂量检查证明及超标说明和处理情况),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退役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3.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提交的材料应按以上顺序排列,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件递交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生态环境窗口。


  

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书

按照有关规定,辐射工作单位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应当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rr.mee.gov.cn)后,再向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发证机关递交纸质件申请材料,纸质件资料清单如下:

1. 《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注:原件,一式四份,盖鲜章;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打印。

2.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表或射线装置去向材料

注:复印件,一式一份,盖鲜章;放射源使用单位提交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表,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提交射线装置去向材料。

4.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提交的材料应按以上顺序排列,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件递交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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