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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日期:2021-12-21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序号编号整改任务概述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成效整改时限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备注
152企业环境隐患整改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电解铝过程中电解槽维修及废弃产生的废渣(废物代码321-023-48)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预处理设施,危废渣场也于2016年7月暂停使用,致使该公司于2016年7月起将电解铝废渣(废物代码321-023-48)临时堆放在厂区内,至今已有约6000吨,渣场地下水监测超标,存在安全隐患。工业园区管委会1.旗能电铝公司渣场已于2016年11月正式停用,停用后由专人24小时监督管理,至今未再启用。
2.旗能电铝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技术标准与规范陆续建设完成3座电解废渣暂存仓库,满足3.5万吨电解铝废渣堆存。
3.旗能电铝公司委托核工业研究院重庆分院对渣场进行排查,排查结果显示渣场未渗漏,并编制完成渣场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按方案要求对渣场地下水进行监测。
4.旗能电铝公司与重庆大学签订地下水排查整改咨询协议并在其指导下,由重庆桐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渣场新旧3#地下水监测井进行洗井,对套管进行更换,整改结果经专家验收合格。经过8次地下水委托监测,未再出现污染因子超标情况。
5.旗能电铝公司采取“厂内临时暂存+委托处置”的处置方式,规范化管理暂存电解铝废渣,并与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天信禾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签订转运处置协议,加快推进电解铝废渣转运处置。截止2021年12月10日,已转运处置9727.88吨电解铝废渣。
6.旗能电铝公司委托重庆大学编制的《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大修渣处置方式变更论证报告》于2021年11月26日进行了专家评审。结论认定“企业在试运行期满前暂停渣场运行,进行完善的例行监测及环保管控。企业变更大修渣处置方式为厂内临时暂存+委托处置是可行的”。
7.旗能电铝公司已陆续对河南中孚铝业公司、郑州鸿跃环保科技公司、贵州铝城铝业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考察调研,积极探索资源化、减量化的电解铝废渣新技术处置方式。
2021年6月底,长期坚持曹笑寒;02348756722全市环保集中督察反馈问题
2例行子5部分区县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区发展改革委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践行“两山论”上更加主动作为,走深走实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路径,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道路。1.已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安排,完成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市规委会办公室已印发《綦江万盛一体化国土空间规划》,市政府办公厅已印发《綦江万盛一体化发展规划》;3.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等国家产业政策,2020-2021年未审批备案淘汰类项目和限制类项目;4.持续推进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已将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纳入全区督查工作年度计划。2021年12月底,长期坚持曹笑寒;02348756722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3例行子21还有一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推进缓慢。区环督办严格按照相关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尚未整改销号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的2条整改措施和2个具体问题、全市环保集中督察反馈意见中的6个具体问题、全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清单中的14个具体问题以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未办结的1件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完成、整改到位、效果持久。1.持续推进月报制度,及时了解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2.区环督办不定期组织召开整改调度工作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统筹调度。同时,已开展2021年“回头看”工作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各级督察反馈问题均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规定时限完成销号;3.区考核办已将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纳入每年年度考核内容。区委督查办已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内容纳入全区督查检查年度计划。2021年12月底曹笑寒;02348756722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4意见子10巩固城市饮用水源整治成效,扎实开展“万人千吨”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区生态环境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开展集中整治与推进长效治理相结合,确保督察反馈意见及建议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巩固整治成果,严防污染反弹。二是完成“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完善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一是制发了《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的通知》、《关于加强防汛抗期间重点河流和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街镇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相关设施的巡查,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二是持续开展城市饮用水源环境评估工作,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加强水质监测,达标率均达100%,每月公布水环境质量月报(包含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全力推进并完成4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四是落实了6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2021年12月底,长期坚持曹笑寒;02348756722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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