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綦江区整改落实情况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2日,重庆市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綦江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5年2月25日正式反馈督察意见。綦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系统制定《重庆市綦江区贯彻落实〈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动真碰硬、真抓实干,高标准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一、总体推进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促进整改。綦江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一体落实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的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重庆市綦江区贯彻落实〈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督察期间交办的61件群众举报投诉已办结54件,阶段性办结3件,总体办结率93.44%。
二是坚持党建统领抓实整改。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工作体系,系统化、规范化推动落实。成立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整改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先后召开专班会议10次,开展现场督导9次,着力推进问题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积极助力督察整改工作,专题研究并开展监督视察。各整改牵头单位和有关镇街建立相应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健全机制闭环管控。建立定期调度、跟踪查核、验收销号全周期闭环机制,精准管控督察整改工作。督察指出涉气典型案例根据整改任务分年度细化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有序推进。每项整改任务完成后,规范实施“申请、验收、审核、公示、备案”销号“五步法”,严把问题整改质量关。定期召开环保新闻发布会,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向新闻媒体、群众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进行通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形成共治合力。
二、取得的整改成效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以治水、治气为重点,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水质效保持全市前列,全区15个水功能区断面均满足相应水域功能要求,綦江河、蒲河2个国控考核断面连续8年平均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率达100%、水质达标率达100%。治气攻坚成效明显,建立“1+6+N”管控体系,围绕工业废气、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汽车尾气六大方面开展系统整治。2025年,綦江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0天,同比增加17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3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9%,交出“十四五”期间最好成绩单。治土治废治塑效能巩固提升,完成篆塘化工搪瓷厂原址污染土壤治理,推进华强磷石膏堆场整治,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农膜回收率达97%,获评“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
(二)绿色低碳发展有力推进。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聚焦高质量、供给侧、智能化,打造绿色发展新增长点,引导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120个,完成24家企业节能减排技改,2家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3家企业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工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园区,食品园区获评市级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建成投用蟠龙抽水蓄能电站,页岩气整体连片开发实质推进,全国重要清洁能源保障基地功能持续巩固。持续扩大节能降碳成效,累计建成绿色建筑335.71万平方米,城区公交电动化占比72.38%、巡游出租车已全部更换为电动汽车。
(三)重要生态屏障不断巩固。深入推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37.97平方公里,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全面启用“智慧林长”云平台,持续巩固国土绿化、退耕还林造林成果,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46.9%以上,林木蓄积量达800万立方米,全区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0.71%。推进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超130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个。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累计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76.53公顷。重庆綦江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核查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綦江区将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建立清单化、事项化、项目化推进机制,务实高效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聚焦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建设全域“无废城市”、打造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等系列重点任务,靶向施策、精准提升,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为美丽重庆建设贡献更多綦江力量。
附件:
附件1 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doc
附件2 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