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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959811F/2023-002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9-06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綦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专家评审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区生态环境局就《綦江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开展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377日,在区生态环境局502会议室组织召开《方案》专家评审论证会,会议邀请了陈昌伦、张青、黄昌前等三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专家组。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可行性

《方案》根据相关街镇关于取消水源地保护区的申请,征求区水利局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相关单位及街镇对申请取消保护区的水源地进行了实地走访核实后编制的,现场调查详实,《方案》可行。

(二)必要性

《方案》按照国家和市的相关要求,依据法律法规,按照相关程序编制形成的。对已停用的和符合调整为分散式管理的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取缔工作,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为后续相关部门及单位监督管理提供依据支撑。《方案》的实施具有必要性。

(三)可操作性

《方案》明确了撤销保护区的水源地名称、取水水厂、水源类型、水源类型及保护区范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结论及建议

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建议在提交审议前再广泛征求和收集公众和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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