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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3-0040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1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1
2023年6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一、6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6月1日-6月30日,共30天,优良天数29天(其中优14天,良15天),占96.7%,超标1天,其中轻度污染1天,(超标污染物O31天)。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3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8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5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32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0.8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年6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比,优良天数减少2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44.4%,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下降14.3%,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持平,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9.1%,臭氧评价浓度上升24.5%,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27.3%。
2023年6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5月环比,优良天数增加1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18.8%,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下降10.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37.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38.5%,臭氧评价浓度下降15.4%,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27.3%。
二、1-6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1日-6月30日,共181天,优良天数148天,占81.8%,超标33天,其中轻度污染25天(超标污染物颗粒物20天,臭氧5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2天。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6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6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6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0.37倍;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24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年1月1日-6月30日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减少21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60.0%,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30.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50.0%,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45.5%,臭氧评价浓度下降3.1%,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23.1%。
三、排名情况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2023 |
22 |
18 |
22 |
9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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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数据来源于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重庆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区域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