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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22696599495J/2025-0003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6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6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监督机构
(一)机构名称: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规划发展和法规科。
(二)主要职责:1. 受理对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2.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3.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4.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及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监督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电话投诉:023—6128037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受理: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路59号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规划发展和法规科(403)
(三)信函投诉:邮寄至“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路59号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规划发展和法规科”(邮编:401420),注明“行政执法监督”字样。
三、监督须知
(一)投诉举报需提供明确的事实依据,包括时间、地点、涉事人员及具体违法行为;
(二)提倡实名举报,本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更新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