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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2MB1513748X/2025-0003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6

2025年綦江区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三)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单位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理由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类别

处罚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綦江)文综罚字﹝2025F-0004

綦江区某某印刷厂

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行为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1、责令停业整顿15日;2、没收涉案印刷品1469本;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26.36元;4、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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