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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6-0006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出具医学诊断证明服务指南

出具医学诊断证明服务指南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服务对象】

在本机构就诊且有诊断证明需求的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

【服务机构信息】

綦江区辖区各医疗机构。

【服务地点】

各医疗机构门诊办公室或医务科。

【服务项目和内容】

出具疾病诊断、病情摘要等医学诊断证明。

【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1. 患者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
  2. 法定监护人提供监护人相关佐证材料(或委托书)。

【举报投诉电话】

区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023-85895000

              

                             202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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