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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优化生育及配套支持政策

日期:2025-07-29


一、生育政策

问:我国三孩生育政策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 20216月起执行

问:国家对三孩政策如何规定?

答: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

问:新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 20211125日起执行

问:我市三孩生育政策如何规定的?

答: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已经生育3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

问: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几个孩子,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要合并计算吗?

答: 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3个孩子,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合并计算。

问:目前,我市产假如何规定的?

答: 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80天。

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女职工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此重庆女职工产假实际为:

(一)顺产一孩产妇:产假是98+80=178天;

(二)难产一孩产妇:产假是98+15+80=193天;

(三)多胞胎顺产产妇:产假是“98+N-1*15”+80天;

(四)多胞胎难产产妇:产假是“98+N-1*15+15”+80天。(注:N表示孩子数量)

问:女职工流产产假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问:我市育儿假如何规定的?两种育儿假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1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15的育儿假。

以上两种育儿假不可以同时享受,只能二选一。

问:育儿假是否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答: 育儿假包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问: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及以上6周岁以下的孩子,育儿假是否可以叠加使用?

答: 育儿假不可以叠加使用。

问:育儿假当年没休完,是否可以转至下一年休?

答: 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问:领养的子女是否可以享受育儿假?

答: 依法领养子女的夫妻,其领养子女年龄未满6周岁,同样可以依法享受育儿假。

问:育儿假是否受行业限制?

答: 育儿假不受行业限制,只要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工作的职工均可以依法享受。

问:育儿假是否可以分开休?

答: 休假方式由单位确定。

问:我市护理假如何规定的?

答: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问:护理假是否可以分开使用?

答: 护理假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

问:护理假是否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答: 护理假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生育支持政策

(一)医疗保障政策:

1生育保险:根据我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我市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在申领待遇期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均需正常参保缴费。

2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产前检查费按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限额支付300元、400元、500元。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正常)在门诊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达到限额后,继续发生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符合医保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同时,住院顺产按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限额支付1200元、1400元、1500元;

难产按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限额支付1800元、2000元、2100元;

剖宫产按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限额支付2500元、3000元、3100元;

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累计分段按比例支付限额500元以内(含)为500元限额支付,500-1500元(含)为生育保险基本支付80%1500-2500元(含)为生育保险基本支付70%2500-3500元(含)遗传疾病基因检测项目按照每项75%的比例支付检测费用。

(二)住房优惠政策:

二孩及以上家庭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无孩、一孩家庭的1.5倍。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60万元。

(三)税收政策: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三、托育服务

(一)托育服务是什么?

托育服务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在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受托对婴幼儿提供科学优良的照料、看护,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托育机构是什么?

托育机构是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按照收托婴幼儿的年龄,一般设置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托小班(12-24个月,15人以下)、托大班(24-36个月,20人以下)三种班型。每班合理配备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

(三)托育对宝宝的好处有哪些?

1.促进大脑发展和身体成长,让孩子越来越聪明,身体越来越灵活;

2.促进感觉统合,使孩子在入学后具有最佳的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

3.发展孩子的适应力、观察力、记忆力、专注力、思考力,具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4.提高孩子的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能力,使孩子具备入学接受正规教育的基本条件;

5.培养良好的习惯,能辨别是非,具备一定的生活管理能力,特别是时间管理能力;

6.懂得保护自己,能避开危险,抗拒诱惑,记住主要联系通讯信息,知道危急时如何求助。

政策咨询电话:023-85895091  023-85895092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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