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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第47号)

日期:2022-11-22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划定疫情风险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及实施时间

1.三江街道:滨江社区雷园路41号楼、43号楼及门店;

2.扶欢镇:高滩村4组。

以上区域自2022112023时执行。

(二)管控措施

1.实施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封控管理后第1235天开展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3.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街镇社区组织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本通告未尽事宜,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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