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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31XR/2026-0000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医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4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4

关于2026年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

为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相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基金监督检查,对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现将2026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724-2026731日,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区医保局基金监管科反映。

举报电话:023-46828502

附件:2026年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第三批)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6724日   


附件

2026年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第三批)

序号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对象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类别

处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时间

备注

1

綦医保处字〔2026〕第2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该中心助理职业医师谢某,在指导老师欧某(主治医师)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独立开展诊疗活动,共计涉及诊疗30人次,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共3513.42元。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

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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