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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强制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31XR/2026-0000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医保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4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4
关于2026年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
为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相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基金监督检查,对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现将2026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31日,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区医保局基金监管科反映。
举报电话:023-46828502
附件::2026年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第三批)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4日
附件
|
2026年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第三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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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对象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类别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时间 |
备注 |
|
1 |
綦医保处字〔2026〕第2号 |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该中心助理职业医师谢某,在指导老师欧某(主治医师)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独立开展诊疗活动,共计涉及诊疗30人次,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共3513.42元。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 |
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
2026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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