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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603532R/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1-15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在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綦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委区政府对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镇街、园城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城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的落实、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十四)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按市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探讨、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有关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工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炭、地质勘探、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江宗华(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局行政全面工作。

李安亮(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处主任):牵头负责党的建设、反腐倡廉、意识形态、群团、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人事、劳资、内部督查考核、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查巡查、目标考核、规划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目标考核工作;牵头负责应急管理改革发展工作。统筹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政治处、综合协调科、督查考核科、专项办公室。

张天维(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文秘、财务、安全、后勤保障、保密、档案、综治等工作;统筹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市域社会治理、全民反诈、扫黑除恶、机关创建、信访稳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调研、河长制等工作,联系挂钩镇村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联系安全生产协会工作。

张文成(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工贸安全监管科、宣传法规科。

沈锐(副局长):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对外新闻发布、文化建设、教育培训;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应急管理舆情工作;负责反恐、禁毒、打非治违等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打非办。

苏坚(党委委员、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主持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牵头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一般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地震灾害、生态环境保护、煤矿关闭后续工作;统筹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矿山科,联系安全生产协会。

陈有志(党委委员、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负责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协调处置、队伍建设、预案管理、应急演练、林长制等工作;牵头负责应急体系建设、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值守、政务值班、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统筹协调森林火灾、气象灾害防御等相关工作,负责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应急指挥科、区应急救援中心、区应急调度中心。

三、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二)党群政工科。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群、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应急指挥科。职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綦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配合上级有关机构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减灾救灾科。职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减灾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应急物资的管理和维护,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职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职责: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七)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职责: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工贸安全监管科。职责:负责统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等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

(九)煤矿安全基础科。职责:负责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性事务。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报送;开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

(十)煤矿安全监管科。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指导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协调解决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有关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监管执法计划;开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依职权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开展煤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和煤矿事故调查。

(十一)宣传法规科。职责: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技能普及工作。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考核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依法牵头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二)重庆市綦江区应急救援中心。职责:起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对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资质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工作。参与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监控分析和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协助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救援信息接报处置;参与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各类生产安全、自然灾害事件处置,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分析评估。参与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管,协助做好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网络工作。参与指导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宣传、培训、训练、演练。牵头负责建立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协调机制,督促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落实救助工作相关职责。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管理綦江区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按规定及时审核垫付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救助资金,依法协调组织垫付资金的追偿和核销工作。

(十三)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职责:牵头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助辖区内除市属生产经营单位、中央驻渝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外的区属非煤矿山(露天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考核工作。受市应急局委托,开展有关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试。统筹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十四)重庆市綦江区应急调度中心。职责: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全区各类自然灾害等情况的远程信息监测,协助开展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各类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统计、分析、报送和发布工作,向公众提供有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以及举报投诉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煤炭生产统计、报送工作;指导各产煤镇信息调度统计工作。负责视频远程监控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正常运行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

(十五)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参与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的举报投诉、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其他部门移送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行政处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街镇(园城)委托执法工作。负责各类行政处罚数据收集、统计、上报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通惠大道56号附25

(二)邮政编码:401420

(三)办公电话:023—61271222,节假日值班电话:023—61271258,政务公开:023—61271222,监督投诉:12350023—61271258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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