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应急部危化监管二司《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函》(应急危化二〔2022〕1号),以及《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上半年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2〕11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提升烟花爆竹安全基本面,确保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决定组织开展2022上半年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前,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等措施办法,切实加强源头监管、过程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批发企业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仓库“四防”设施达标情况。
3.仓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整治情况。
5.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零售店
1.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
4.销售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问题整治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分别见附件1、2。
三、时间步骤
专项执法检查从2022年3月至5月中旬集中开展,分阶段开展企业自查、属地全覆盖执法检查:
企业自查。3月底前,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对照相应的隐患排查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治理台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批发企业要及时将自查安全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全覆盖执法检查。4月底前,各街镇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安全检查“全覆盖”,并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复查情况报送区应急管理局,由专人将问题隐患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反馈给被检查企业。
(三)强化督导检查。5月20日前,区应急局将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各街镇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并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数量不低于总数的30%,坚决取缔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场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此次专项行动是国家应急管理部、市应急局首次将烟花爆竹经营执法检查数据与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深度融合,执法留痕。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认真开展自查。各街镇于4月30日前将此次专项检查烟花爆竹排查表(附件1、附件2)及隐患复查情况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二)落实隐患整改。各街镇要督促企业整改问题隐患并及时复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要严格问题隐患清单管理,于3月31日前企业将自查问题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登陆网址:http://www.yhbzxt.com,系统使用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邓鑫春,139****4459)。5月20日前区应急局完成执法检查问题隐患录入,同时企业录入自查和执法检查查出的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
(三)强化执法处罚。各街镇要严格执法,做到应执法、尽执法、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要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区应急局,联系人:黎美林,联系电话:61****43。
附件: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检查企业名称:
序号 |
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仓库保管守卫、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产品买卖合同、安全教育培训等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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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装卸人员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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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仓库区、行政区、展览区是否分区设置,围墙是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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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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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过500㎡的库房是否防火分区,防火隔离墙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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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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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库房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定员、定量、定级标识,储存药量是否超过核定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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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建设并有效使用安全监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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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私自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用于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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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是否每日组织开展日常检查,保管人员是否定期对储存库房及储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是否每天对库房内温度、湿度进行检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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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购进或者储存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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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按规定对零售经营者提供了配送服务,是否有零售经营者自行到仓库提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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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库房内产品的码放是否符合GB50161和GB11652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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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将危险等级高产品储存在危险等级低的库房,库房是否储存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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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产品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并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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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附件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检查零售店(点)名称:
序号 |
排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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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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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零售场所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AQ4128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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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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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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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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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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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销售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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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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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在店门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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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日期: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