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工贸科“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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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 监管事项 | 监管对象 | 监管形式 | 监管方式 | 设定依据 | 监管流程 | 监管结果 |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 工贸行业企业电气焊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是否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进行作业 |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 制定计划;发放通知;选取检查对象。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 工贸行业企业在实施电气焊作业时,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 制定计划;发放通知;选取检查对象。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 工贸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 |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 制定计划;发放通知;选取检查对象。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 工贸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制定计划;发放通知;选取检查对象。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 工贸行业企业检维修外包作业时是否审查承包单位资质条件,违规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制定计划;发放通知;选取检查对象。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 在劳务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是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明确告知委外作业项目安全风险,是否将法律法规明确应由自身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合同或协议形式转嫁给承包单位,是否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 制定计划;发放通知;选取检查对象。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 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和关键工序前,是否履行作业票(证)制度,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危险作业等 |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1.《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6号)第十九条:粉尘涉爆企业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或者除尘系统的检修维修作业,应当实行专项作业审批。作业前,应当制定专项方案;对存在粉尘沉积的除尘器、管道等设施设备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当清理干净内部积尘和作业区域的可燃性粉尘。作业时,生产设备应当处于停止运行状态,检修维修工具应当采用防止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作业后,应当妥善清理现场,作业点最高温度恢复到常温后方可重新开始生产。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13号) | 制定计划;发放通知;选取检查对象。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13号) | 制定计划;发放通知;选取检查对象。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监护制度落实情况 |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13号) | 制定计划;发放通知;选取检查对象。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 有限空间作业程序的规范和落实情况 |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13号) | 制定计划;发放通知;选取检查对象。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
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 |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落实情况 | 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令第10号) | 制定计划;发放通知;选取检查对象。 | 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
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工贸科“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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