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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府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0年重庆市綦江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共6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市綦江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五楼,邮编:401420,电话:48602771,传真:4860277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公布中心简介、窗口咨询电话、办事指南等;利用电子屏幕、公示栏、宣传册等宣传形式,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务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布了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进度等供群众查询。

2020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权办清单及办事指南共计4908个办理项,其中行政许可714个办理项,行政处罚3416个办理项,行政强制152个办理项,行政征收32个办理项,行政给付49个办理项,行政裁决9个办理项,行政确认101个办理项,行政奖励47个办理项,行政检查148个办理项,其他行政权力240个办理项;公共服务340个目录。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决定任何事项,都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审查内容。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通过审查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相关站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四)平台建设

借鉴吸收上海、台州、广州等地平台建设先进经验,积极对接市“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重庆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建设集成“一窗受理、一件事一次办、微信政务大厅、好差评、政务大数据分析展示、事项颗粒化梳理、智能管理”等7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7

-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15

201

0

行政强制

110

4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精神,紧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2.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部门间横向联系、主管部门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市綦江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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