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222756225875F/2023-000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安稳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6-10-31 [ 发布日期 ] 2016-10-31

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安稳府〔2016177

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办(站、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发﹝201536的要求,我镇决定对原《关于印发〈安稳镇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稳府〔201226号)文件予以废止

                     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人民政府

                                          201610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