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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拔村本土人才的公告

日期:2024-04-10


为进一步加强本土人才队伍队伍建设,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公开选拔村本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数

村本土人才2名。

二、选拔条件及原则

(一)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报名人员户籍需在綦江区丁山镇或我镇常住一年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农村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会操作电脑等现代办公软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社会工作者证书等人员。

6.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及手机各类APP。

(二)选拔原则

    本次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全镇公开报名、统一测试、择优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选:

    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的;涉邪教人员和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以及仍在限期改正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以上处分以及处分决定解除后经研判仍不适合的;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因参与家族宗族势力、偷盗、抢劫、聚众斗殴等受过行政处罚的;被责令辞职、免职尚在影响期内的;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公示、研究审议、区级联审、体检、聘用及待遇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丁山镇党的建设板块组织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4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丁山镇政府一楼党的建设板块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如实填写的报名表;

    (6)户籍未在我镇的,需提交在本镇工作或生活满一年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印证资料。

    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

(三)资格初审

    报名时,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测试前由镇相关部门再次对报名人员进行镇级资格联审。

(四)综合测试

    本次选拔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五)公示

    合格人员名单在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研究审议

    经公示无异议,镇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审议。

(七)区级联审

    经镇党委研究确定的人选,报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区级联审。

(八)体检

    通过区级联审的,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本人应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区级联审的人员,由镇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程序进行聘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薪酬具体参照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未尽事宜,由丁山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862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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