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扶欢府发〔2023〕2号
各办、站、所(中心),各村居: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和《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排查第一阶段问题交办单》,我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关于扶欢镇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扶欢府发〔2018〕6号)、《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扶欢府发〔2018〕80号)、《关于印发《扶欢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扶欢府发〔2017〕10号)、《关于印发扶欢镇农村集体土地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扶欢府发〔2017〕13号)、《关于村级土地复垦价款使用审批程序的说明》(扶欢府发〔2014〕10号)5个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綦江区部门网站
綦江区镇街网站
綦江区其他机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