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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42856713G/2021-00021 [ 发文字号 ] 扶欢府发〔2021〕2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扶欢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欢镇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1-2025)的通知

各办、站、所(中心),辖区各单位,各村(社区):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

                         202111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1--2025)



一、编制目的

健全我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綦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指导思想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控制和处置,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原则。以规范和强化全镇环境保护系统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目标;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全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全镇环境保护系统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

四、适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

1.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2.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因不可抗拒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机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4.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在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5.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五、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原则。镇政府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协调部门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专家支持和社会救援力度。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辖区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有序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整合资源,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六、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

镇值班室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认定后及时向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报告。

2.快速出警

接到指令后,现场指挥组应率领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控制

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继续扩散。

4.现场调查

应急处置小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当地公安、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

各应急小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质前往现场增援。

6.污染处置

各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查阅有关资料、参考专家意见,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并迅速联合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河流、湖泊、地形等)作初步调查。

七、应急终止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势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受伤人员得到全部救治和妥善安置,并征得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终止响应。

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组   长:王名坤

副 组 长:夏昌铭   李明忠   王进    

成    员:秦茂军  牟伦刚  陈青青  王弟发  蒋全兵 徐亮  余光飞  赵祥开                赵国萍  胡丽丽  王永礼  张果 

各村居书记、副书记

主要职责:

1.宣传上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

2.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

3.负责镇际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4.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新闻发布及舆情管控等工作;

5.提供和解决处置环境应急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质等;

6.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王进

成     员:王永礼  牟伦刚  王弟发  余光飞  张果  秦茂军  赵国萍 

主要职责:

应急现场指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各应急小组处置现场,分配任务。同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

2.报告事故现场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数量、种类、性质;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

3.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防措施建议;

4.上级指挥机构(指挥员)的位置,指挥关系,联络方法;

5.其他需要明确的情况等。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小组成员及职责

1.现场治安小组:

组    长:王永礼

组成人员:扶欢派出所全体民警、相关村居综治专干

具体职责:现场管制、设置警示标志,疏通交通,防止人为制造污染事故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管控污染区域,向现场指挥组报告事故发生范围、管控情况等。

2.现场勘察小组:

组    长:牟伦刚

组成人员:经发办全体成员、建环中心全体成员、相关村居书记、副书记

具体职责: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查清污染源种类、污染性质、危害程度,及时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并上报现场指挥组等。

3.现场疏导小组:

组    长:王弟发 

组成人员:镇平安办全体成员、镇民政办全体成员、相关村居村居干部

具体职责:及时疏散现场群众,向现场指挥组报告疏散时段、人员数量、完成效果等。

4.现场抢险小组:

组    长:余光飞

组成人员:镇应急办全体成员、镇综合执法办全体成员、镇应急巡防队员、镇武装部基干民兵

具体职责:应急现场的污染源切断,污染控制,人员抢救,物资转运,向现场指挥组报告事故现场抢险情况等。

5.现场救护小组:

组    长:张果

组成人员:扶欢卫生院医护人员

具体职责:救护车辆和医疗资源的征集、调配,事故现场伤病员的抢救、转运、一般救治等。

6.现场后勤小组:

组    长:秦茂军

组成人员:党政办全体工作人员

具体职责:车辆调配,物资供应,信息传递,后勤生活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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