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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42856713G/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扶欢府发〔2021〕2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扶欢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2-03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欢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居)、办、所、辖区各单位

扶欢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已经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

                        2022年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扶欢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扶欢镇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精准方略,尽锐出战,强力攻坚,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转换,是“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切实抓紧抓好。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21〕10号)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同富裕为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实现群众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发展相对薄弱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长效帮扶机制,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镇平均水平,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到203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在促进全镇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三)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标对表上级政策举措,由各业务科室牵头,乡村振兴办负责整理汇总,清单式梳理脱贫攻坚期内落实的各项政策措施,分类、有序、逐项提出现有帮扶政策,稳定落实兜底救助类政策、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并保持总体稳定。

(四)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落实易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级分层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有效运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

(五)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落实医疗救助分类资助政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持续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六)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掌握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落实公益性资产管护主体、责任人和管护责任。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对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七)持续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提升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强教育引导,深化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发挥好村规民约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带动。

三、聚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八)推动脱贫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注重产业后续管护培育,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本地产业品牌化和规模化为目标,强化引育结合,因地制宜打造产业群,以万梨路为轴线,沿线崇恩、小卷洞、盘石、东升、大石板 5 个村发展大萝卜 5000亩、辣椒 500亩;以文峰为点源辐射周边松山、安育大石板等村发展花生 1000亩;在青岩村发展经果苗圃 500 亩,兼顾发展林下养殖;在插旗村发展狮口馋大米 200 亩、经果 300 亩;投入 1700 万元在小卷洞、岚垭、大石板村建设高标准农田。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加快补齐农产品加工、技术、设施、营销短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完善电商销售平台。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拓展深化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镇特色农业产销精准对接。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发展,完善产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培训一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九)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健全用工信息平台,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用工优先向脱贫户倾斜。全面落实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规范管理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

(十)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谋划建设一批公路、水利、电力、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档升级“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有序推进自然村通硬化路。强化农村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实施农村电网和电气化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宽带网络向农村延伸覆盖,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体系,推进“快递进村”,在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增设快递投放点。

(十一)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地区村容村貌。深入开展“五清理活动”。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民心工程项目。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高滩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十二)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配合教委继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落实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加强农村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四、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三)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帮扶。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十四)分层分类实施帮扶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困难类型及时纳入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强化保障性兜底帮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低保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制度,根据区级统一要求逐步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十五)落实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按要求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落实大病保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倾斜政策。按照区级要求落实好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及医疗费用救助标准。根据区级统一要求,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同步调整脱贫攻坚期间超常规保障措施。

(十六)落实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五、着力提升农村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十七)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机制。确定青岩村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大力培育经果产160亩,红叶石楠观赏林250亩,打造产业观光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共同发展。

(十八)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发挥市场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帮扶。持续落实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积极对接民营企业通过发展产业,吸纳就业、消费帮扶、智力帮扶、爱心捐赠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

六、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十九)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积极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二十)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落实贷款政策,落实好过渡期内的小额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农产品保险政策。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信用贷款,积极支持一般农户生产发展。

(二十一)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积极争取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用地应保尽保。稳妥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

(二十二)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持续落实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注重培育高素质农民回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三)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镇负总责、村(社区)抓落实、业务科室主管的工作机制,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线总指挥,村(社区)书记要严格落实所在村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党委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决策协调工作机制。做好办公室职能调整优化工作,配齐配强乡村振兴办公室干部队伍。

(二十四)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稳定选派驻村工作组。

(二十五)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按照区级“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有序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二十六)做好考核机制衔接。完善镇干部和村(社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时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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