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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668934110P/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古南街办发〔2021〕43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古南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深化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所、中心、大队):

近期,部分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货车事故反弹,超限超载现象依然普遍,特别是渣车、建筑材料运输车交通事故未能有效遏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道路货运安全管理,按照市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部署和《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綦安办202126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

古南派出所要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货车上路行驶,强化路面管控执法,打击货车两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

农服中心要加强拖拉机的监管,配合公安部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应急办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化品加工企业源头装载监管;

派出所、农服中心、应急办等要实行联合重点监管执法,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

(一)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管控。各村(社区)进一步摸排辖区沙场等单位,特别是建筑材料及渣土外运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行业主管科室要督促货物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工作的监管,制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二)强化路面管控和联合治超。派出所、应急办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乡村道路上货运车辆路面管控,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超速、闯禁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对货车事故多发、违法突出的乡村道路通行线路路段、时段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货车线路监管。

(三)落实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货运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合法运输。加强货车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测,强化动态监管,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接入全国联网监控平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非法改装、安全技术条件不符的货车投入运营。严格从业人员聘用审核把关和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有关办公室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的属事责任,督促整治工作务实见效。

(二)强化部门指导,督促严格执法。派出所、农服中心、应急办等要加强专项整治的工作统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严厉打击货车各类突出违法行为,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务实开展道路交通货运安全专项整治。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街道安委会将把此次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整治工作不力、超载超限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村(社区)及有关办公室,将对其通报、约谈。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隐患企业、重点隐患车辆通过媒体集中公开曝光,要充分运用安全管理的正反两方面典型,震慑道路交通安全的顽疾企业。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

20214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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