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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3433K/2020-00008
  • [ 发文字号 ]
  • 横山镇11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其他公文;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预案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横山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0-05-27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6

《横山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横山府发〔2020116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横山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横山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2020527

横山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实施方案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印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2079 号)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印发〈“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綦安交办〔20202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骑乘人员上路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和汽车驾乘人员行驶中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守法出行安全意识,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伤亡,横山镇交安办决定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近年全安全头盔、安全带常态化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从强化宣传劝导、强化配装普及、强化违法查纠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明确6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提升安全出行守法意识,努力实现3个提升目标:一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其中56月提升至50%78月提升至70%912月提升至90%;二是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从5月起提升至90%;三是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升,从5月起提升至90%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紧扣安全出行核心内容,以“安全第一、生命无价”、“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头盔——骑行保障”等为主题,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形式多样的集中主题宣传活动。要集思广益创作警示效果突出、深入人心的宣传片、海报,充分利用微信、电子显示屏广播等传统媒体平台,迅速掀起规范佩戴和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的宣传高潮,引导形成社会关注支持的强大舆论声势切实营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抓住重点,开展源头宣传。镇交安办、派出所要在镇广场、集市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要利用村居每月安全例会开展交通安全授课不少于2次,各村居要播放专题宣传片、张贴海报。交安办要利用好农村地区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宣传警示墙等传统宣传手段,村居落地开展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群体主要活动区域宣传力度,从源头上警示减少违法发生。

(三)提前劝导,开展提示宣传。劝导站劝导员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的行为及时纠正,把好“出村关”。小区物业发挥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前,提示驾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

(四)注重养成,开展警示宣传。建立1处摩托车(电动车)宣传学习点。持续开展针对性倡导和警示宣传工作,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多次违法(2次及以上)的驾乘人员开展下车学习教育,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以及对顽固违法人员采取穿戴反光背心并参与交通疏导等措施,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佩戴头盔、文明出行。要全面梳理全镇近年来因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加重事故伤害结果的典型案例,并结合行动推进实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1次重点违法案例警示曝光宣传活动,使违法危害及后果深入人心,产生强大震慑

(五)加强分析研判,明确管控重点。交安办、派出所要全面深入分析辖区涉及安全头盔、安全带的违法规律和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碰撞交通事故特点,将农贸市场、集市、学校、小区等大流量路段纳入重点关注视线,并结合舆情反映梳理明确辖区严管重点路段分步滚动开展综合治理行动。

(六)组织专项行动,依法严格执法。派出所要坚持现场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每周二开展全国统一行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区域性集中治理行动,通过在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严管路段设置固定检查卡点、开展流动动态巡查等方式,并整合现有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部署查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查纠力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25日前)。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全国两会”交通安保等重点工作,制定“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村居协同参与,提升行动成效。

(二)宣传引导阶段(525日至31日)。集中力量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形势多样、主题鲜明的专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的强大宣传声势,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三)劝导查纠阶段(61日至1130日)。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持宣传教育劝导与罚款记分处罚相结合,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率和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率,提前实现既定目标任务。

(四)总结固化阶段(121日至1231日)。总结行动成效、治理经验,固化针对性管理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建立形成科学合理、常态长效严管机制,持续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部署。村居要高度重视,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作为推进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重要举措和切实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认真研究部署,并按既定目标任务和阶段步骤重点,有的放矢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地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交安办要针对疫情后期交通管理整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教育,提升路面执法人员安全防护意识。镇政府工作人员驾乘车辆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做好示范表率作用。执法中要讲究方法策略,把好执法温度和尺度,防止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引发炒作。要科学研判、精确查控,坚决避免因拦截不当造成驾乘人员伤亡,对暴力抗法的,要迅速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20205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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