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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3433K/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横山府发〔2021〕70号
[ 主题分类 ] 检验、检疫;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横山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横山镇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山府发〔202170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横山镇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制定了《重庆市綦江区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202193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重庆市2021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渝农办发〔2021117号)要求,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区委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畜牧业生产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狂犬病应免犬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

(四)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五)动物疫病监测目标。按照《綦江区2021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要求,按时、按量、保质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三、时间安排

横山镇秋防行动时间为95—910小区免疫试验,911—1015免疫接种工作. 1016—1020日补防补免工作。

四、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有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社、逐场逐户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对生猪养殖场户,可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要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排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

(二)抓好大清洗大消毒工作。要督促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流通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降低面源污染。各村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秋防工作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工作。

(三)抓好动物分类强制免疫。我市纳入强制免疫病种有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只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类,进行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对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小反刍兽疫:对所有未免疫的(包括新引进的)、免疫期超过3年的羊只进行免疫。犬只狂犬病:由街镇政府组织、乡村兽医实施代行免疫;镇犬只可以由动物诊疗机构实施委托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指导养殖场户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对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对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自行免疫能力的可代行免疫(注意事项见附件1)。同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农村散养户《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街镇农业服务中心《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及时开展免疫效果回头看工作,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补免。

(四)抓好动物防疫监管。强化免疫疫苗全程冷链配送,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规模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要突出规模畜禽场、种畜禽场、种猪仔猪调运和禽苗育雏市场经营的监管,督促指导其严格落实强制免疫、调入畜禽隔离观察、调出畜禽申报检疫等制度,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养殖场所清洗消毒、日常灭蚊灭蝇灭鼠、禁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生物安全措施,严防疫情发生。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抓好产地检疫工作及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实施产地检疫时,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或风险评估报告、养殖(免疫)档案,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实现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双倒逼。要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鼓励各类合法市场主体组建动物防疫服务队、合作社、动物医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机构,规范整合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等资源,向养殖场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消毒、诊疗、用药等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有效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秋防工作,组织好秋防力量,配齐疫苗、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秋防工作所需物资,实施好秋防工作。

(二)强化培训指导。在秋防工作期间要通过现场培训、视频教学、推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对基层兽医人员加强技术培训,规范操作规程,提高防疫操作技能。强化责任担当和廉政纪律教育,依法依规落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审核等政策,防范廉政风险。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村要加强督促检查,随时跟踪进度和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

(四)强化行为规范。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建立发放、领用台账,避免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要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用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五)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造成人员感染。兽医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防护服和鞋套(或雨靴),进出严格消毒。要严格按要求处理使用过的针头、注射器、疫苗瓶等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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