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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45310142R/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隆盛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20 [ 发布日期 ] 2023-03-20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构成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二级预算单位,内设10个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政协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5.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6.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7.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8.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3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96.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39.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3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33.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5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59.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4.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91.4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04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4.74万元其他支出预算6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减少323.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6.0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19.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6.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6.59万元,比2022年减少57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16万元,比2022年增加96.0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以及职工保险年金等缴费标准提高,主要用于保障全体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81.43万元,比2022年减少755.7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路养护、森林资源管护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9.1万元,比2022年增加336.3万元,主要原因结转上年未使用资金339.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基层治理、城市管理、社会服务、抗旱救灾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1.1万元,比2022减少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2022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2022保持不变202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公务用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7.10万元,比上年增加22.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20.53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璨 联系方式:(电话:023-48480003


412001-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人民政府(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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