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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20093138980/2025-0001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壕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8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8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土地利用管理、地质灾害、农房审批、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和农村环境整治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整治;承担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等交通运输领域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协调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是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1.7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21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1.77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18.21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7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1.77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18.21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1.77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1.77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21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7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18.21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4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7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18.21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4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41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6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人员工资变动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60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城乡社区支出57.09万元,占7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8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67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7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70.19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25.62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职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保、公积金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综合目标考核等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58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7.42万元,下降8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

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0.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5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3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财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81713941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pdf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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