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38980/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石壕府发〔2023〕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石壕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壕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石壕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壕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31号)精神,加强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加快数字赋能,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严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减少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坚决杜绝发生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为建设“如来·如愿”的“多彩綦江·创新之城”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1.实施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行动。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配合区应急局完成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2023年年底前,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率、救援力量覆盖率以及应急救援、执法装备标准配备率达100%

2.实施防灾减灾基础建设行动。配合区应急局完成火情智能监控点、消防水池、阻隔带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病险水库主体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建设。

3.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最美应急人”等活动。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安全宣传和新闻发布。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4.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调度,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常态化警示曝光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末位发言措施。

5.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强化相关办公室(站、所、中心)及各村(社区)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6.强化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积极探索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强化镇安委办、减灾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同级办公室(站、所、中心)和各村(社区)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定期上报安全履职及督查考核情况。

7.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按区、街镇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8.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及时报备和严格执行,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执法问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调查追责。严格“互联网+执法”,重点企业信息录入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线上执法率、监管行业覆盖率达100%

9.加强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

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道路运输、建设施工、生产经营性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和洪涝灾害、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加强应急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落实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行刑衔接”制度。

10.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

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交通、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典型事故责任单位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警示曝光。

11.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抓实抓好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12.加强安全监管法治保障。广泛宣传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严格执行落实工贸行业企业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网约车经营者安全生产运营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细则和执法标准等地方性法规。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3.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组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风险分析研判,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建设、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14.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水库、堤防护岸、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单位,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15.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

16.深化“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领域,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领域,持续开展“两涉一有限一使用”专项整治。燃气领域,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消防领域,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

17.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大力整治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行为。

(六)加强应急准备,筑牢最后防线

18.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情景化编制各类现场处置方案。加强预案信息化管理,实战化开展应急演练。

19.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测预警。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20.加强救援力量建设。按照全市、全区应急力量三年建设规划要求,推进镇、村两级救援队伍建设。完善“专常群”应急力量体系。推动专业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解决队伍“易建难养”问题。

21.加强指挥和通信保障。认真执行落实《重庆市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指挥管理办法》,强化专业技术现场指挥官制度,提高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处置应对能力。配合区应急局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进石壕镇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应急指挥通讯保障,提升现场通信网络开设、通信紧急恢复等保障能力。

22.加强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精准调度管理,强化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统筹配备,确保调度统一、流转有序、及时到位。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调运,确保救灾物资及时运抵受灾区域,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

23.加强救援协调联动。建立与相邻镇重大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机制,形成事故灾害信息互享、监测预警协作、应急物资互助、应急队伍协同的跨区域应急联动新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办公室(站、所、中心)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强化激励约束。镇安委办要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实行资金奖补支持,对出现特定情形的严格“一票否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行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壕镇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