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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659185936/2020-00056 [ 发文字号 ] 三江委发〔2020〕6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三江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三江街道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三江街道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中心,辖区有关单位:

现将《三江街道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5日

三江街道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信访条例》,纵深推进我街道信访积案、疑难案件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9月15日起至12月25日在全街道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陈敏尔书记在全市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四个更加”“七个重点”“六项措施”等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厉的手段、最严格的要求,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本次百日攻坚行动,确保集中化解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不能化解的建立专班和工作方案落实常态化稳控,为三江街道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坚持“边查边治、立查立治,动态排查、滚动整治,条块结合、齐抓共治,预测预警预防与源头治理并重,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原则,做到“两个清楚、两个明确”,实现“两个遏制、两个确保”,即:对本村(社区)、本领域、本行业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底数清、情况明,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明确,更加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稳定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到区到京上访,坚决遏制个人极端恶性案事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成立三江街道矛盾纠纷化解“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叶含贵  街道党工委书记

潘德全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梁德志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李  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寿波  街道纪工委书记

何帮旭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梁光红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翔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叶靖彧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罗  伟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谢雪峰   办事处副主任

吴俊杰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卫生与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与建设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交通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违法建筑整治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扶贫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所、城乡管理服务中心、规划与自然资源所、三江司法所、三江派出所、三江公巡大队、三江市场监管所、三江学区、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在平安办,由平安办负责人同志担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下设17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打表推进各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暂未能化解的,负责按照“五个一”工作措施将信访人稳控在当地,开展走访慰问、思想疏导,防止人员脱控、回流;负责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信访接返,并引导信访人回到规定的场所反映诉求,确保事件不升级。

(一)党群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罗  伟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组  员:罗雁冰  党群办负责人

谷  一  党群办干部

(二)农村农业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梁德志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组  员:程昌勇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周先全  农业服务中心干部

(三)脱贫攻坚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梁德志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组  员:胡  艳  扶贫办公室主任

李  梅  扶贫办干部

(四)国土资源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谢雪峰  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何  勇  规划与自然资源所所长

孙  川  规划与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五)城乡建设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谢雪峰  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陈光奎  规划与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余  帅  规划与建设管理办公室干部

(六)人力社保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罗  伟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组  员:文成洪  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

欧循露  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所干部

(七)卫生计生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梁光红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蔡小芸  卫生与健康办公室主任

杨  潋  卫生与健康办公室干部

(八)教育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吴俊杰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

组  员:王  辉   三江学区主任       

张绍平   三江学区副主任

(九)民政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何帮旭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组  员:蒲绍强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郭先君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干部

(十)经济管理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刘  翔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何世雄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佘东涛  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

(十一)交通运输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刘  翔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王成霖  交通办公室负责人

彭靖斯  交通办公室干部

(十二)环境保护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刘  翔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刘天荣  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余林潞  生态环境办公室干部

(十三)涉法涉诉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吴俊杰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

组  员:罗利强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蒲  云 平安建设办公室干部

(十四)涉军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何帮旭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组  员:包远萃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十五)市政管理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李  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组  员:黄晓莉  城乡服务中心负责人

程  成  城乡服务中心干部

(十六)财政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刘  翔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李  幸  财政办公室干部

李  肖  财政办干部

(十七)安全隐患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

组  长:梁光红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周  鸿  应急办公室主任

杨廷国  应急办干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各成员单位要在坚持定期集中排查矛盾纠纷的基础上,于2020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尤其要结合国庆节等重要节点,深入排查季节性、敏感性矛盾纠纷,增强工作针对性和主动性。由平安办建立精细化、动态化矛盾纠纷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一预判矛盾纠纷的风险等级、明确化解稳控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跟踪落实,确保2020年12月前化解工作见到明显成效,综合化解率达90%以上,稳控率达100%。

(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治理方案,对标对表,打表推进。加紧开展矛盾问题摸排,加紧部署统筹开展,着力点面兼顾、标本兼治。各成员单位要在2020年9月底前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同时坚持动态摸排、动态治理,确保突出问题得到及时遏制。

(三)深化重点矛盾攻坚化解。聚焦上级部门交办和自行排查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案件,进一步强化交办、督办、办理工作。对重点群体问题、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按照“五个一”要求,由街道领导包案,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化解。对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能化解的,要限时化解;一时难以化解的,要落实工作措施倒计时推进化解;对有过激言行的,要落实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坚决避免矛盾问题升级恶化。

(四)定期调度交办突出矛盾纠纷。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议,按照“有事原则”,“点对点”交办突出矛盾、明确工作思路和要求;平安办根据动态化矛盾纠纷台账及时交办于相关成员单位,及时预警预防;在国庆节等敏感节点期间,启动信访稳定应急工作机制,每日调度重点问题、每日点名重点人员。

(五)强化重点人员梳理管控。2020年10月底前对信访重点人员开展新一轮集中专项摸排,全面核查清理、动态更新已入库的重点人员,尤其要加强对过激扬言人员、极端访、频繁访以及未纳入视野的“二、三线”重点群体牵头人、骨干分子核查清理、摸排掌握,督促属地村(社区)和涉及领域主体配齐配强稳控专班力量,严格落实和完善“一人一专班”工作制度;充分整合资源,利用各类数据平台加强对信访复核终结和已息诉信访人员的关注管理,适时回访高危人员,防止诉求活动反复,确保无信访重点人员失控。

(六)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制度,强化“访民情、解难题、办实事”,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力提升评估质量,强化评估结果运用,确保全街道重大事项稳定风评评估率达到100%,切实做到“应评尽评、当缓则缓、当否必否”。

(七)加强进市、进京走访源头防范和规范处置工作。全面摸清在区、市、在京信访人员底数,坚持以“两个一律”为准则,全面开展专项稳控行动。持续依法文明、安全稳妥做好拟进京信访人员的接谈劝返、教育训诫等工作,做到进京越级走访和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保持低位,全力完成群众进京上访劝返处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相关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对部分重点人员专案处置工作部署,依法、及时处置一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法制震慑,持续规范信访秩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好矛盾纠纷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部署要求,也是辖区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各成员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不断深化认识,结合全年工作推进,细化工作目标、方法和措施,落实责任到岗位、到人,确保街道矛盾纠纷化解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分析研判。街道党工委每半月听取一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行动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街道分管负责同志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调度工作,分析研究、推动化解具体矛盾纠纷;要加强对“百日攻坚”情况的收集汇总,要及时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找问题和工作短板,及时改进落实。

(三)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百日攻坚”平台和契机,加强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制度、举措办法的探索完善,建立行之有效的稳定形势分析、问题化解、源头预防、应急处置等新机制、新办法;要加强对工作经验的分析总结、提炼完善,全力提升街道平安稳定工作水平。

(四)加强考核问责。推进“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情况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个人月度和全年考核结合起来,严格落实责任、确保积极主动作为;坚持结果导向,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或失责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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