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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659185936/2021-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三江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三江街道环境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办、站、所、中心,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三江街道环境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923


三江街道环境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务实高效推进我街道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綦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推进大会的安排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7-9月)的环境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精心打造环境优美城市,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确保环境卫生达到“六净”(路面净、人行道净、垃圾箱周围净、树坑净、下水口净、果皮箱净)。

2.确保市容秩序达到“七无”(无乱停车、无乱堆放、无乱搭建、无乱吊挂、无乱晾晒、无乱倾倒、无乱排放)。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大整治。

1.社区环境卫生整治。

牵头单位: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

一是全面清理院坝、沟道、道路、公厕、屋顶等物业小区公共区域的污水、卫生死角、立体垃圾。二是全面清理暴露垃圾、雨棚垃圾,清除“三道”(巷道、楼道、过道)和“三台”(阳台、窗台、露台)的残标、油污以及乱堆乱放的杂物、大件垃圾。三是全面清除门店、墙面、卷帘门、公告张贴栏、楼道上的各类非法小广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等城市“牛皮癣”,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清除一处,整洁一处。四是全面加强老旧社区绿化美化等环境维护工作,清理绿地花坛、树坑等绿化带的垃圾杂物,对祼露地方及时进行补绿(猫眼睛、扁竹根)。五是全面开展小区内乱停乱放问题整治,确保停车规范有序,无堵塞消防通道、小区道路和楼道现象。六是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到各社区、各物业小区指导、监督垃圾分类投放点规划,推动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及时清运。

2.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

牵头单位: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配合

一是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暴露垃圾,确保路面呈本色,人行道、路沿石、交通护栏及垃圾箱完好且无污损。二是加强垃圾压缩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管理,确保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三是加强城区背街小巷巡查,确保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照明灯完好、无缺失。四是加大对环卫保洁公司在清扫、保洁、冲洗和环卫作业的监督和考核力度,确保城区环境干净整洁。

3.房屋建筑外立面环境卫生整治。

牵头单位:规建办、综合执法大队

一是加强临街临河、交通干道和重要视线可视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外立面脏乱差整治,确保建筑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二是要确定楼栋产权人,大力整治遮雨棚破烂、外窗台乱堆乱放等问题,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进行清理、修缮或拆除。三是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做好建筑物户外广告的规划管控和规范设置工作,清理违规广告招牌,确保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4.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

牵头单位:规建办

一是加强在建工程工地管理,着力整治施工现场及周边建筑垃圾乱倒、扬尘和噪音等问题。二是对建筑工地围挡破旧污损进行清理,按照要求规范发布公益广告,并达到围挡面积30%。三是督促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加强管理,杜绝出现漏洒现象。

(3)环境秩序大整治

1.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

牵头单位:各社区、市场监管所、经发办、城乡管理服务中心、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消防队、农服中心

一是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垃圾、无占道经营。二是加强和规范摊位管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三是加强市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整治市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

2.交通秩序整治。

牵头单位:公巡大队、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

1)文明出行方面。一是针对主干道、雷园路、三酒路三岔路口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加强交通执法力度,开展文明劝导,重点解决人车抢道闯红灯、斑马线车辆不礼让行人、行人乱窜过马路等问题。二是开展三轮车、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大整治,重点整治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超载及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在人行道上骑行、三轮车在主干道随意停放上下货物等问题。三是提倡文明乘坐公交车,有秩序的进行排队上下车,车内讲究文明礼仪,彰显城市文明。

2)守法停车方面。

牵头单位:公巡大队、派出所、规建办、综合执法大队、各社区

一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以划线停车位外和占用盲道违法停车为治理重点,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和长期占道问题下大力进行整治,清理各类僵尸车。二是清理城区已建停车位,尽可能为机动车提供车位,可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空闲用地,增加临时停车位供给,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三是规范停放秩序,机动车一律不准停放在人行道上,允许停车位置(含非机动车)确保停车规范。

(4)交通运输领域方面。

牵头单位:交通办

一是加强公交站、火车站等重点交通场所管理,对运营环境、运营秩序、运营安全开展综合执法和集中专项整治。二是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重点对非法营运的私家车予以整治。

3.市容秩序管理整治。

牵头单位:城乡管理服务中心、经发办、综合执法大队

一是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对店外摆卖、骑跨门摊、流动商贩等占道经营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二是规范各种空中线缆,确保有序整齐,无乱拉乱设现象。三是对主次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乱搭乱建行为进行整治,尤其是对在人行道上、公共广场设立大型广告牌要进行清除。

4.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牵头单位:学区、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平安办

一是对校园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排查整治,杜绝“三无食品”和恐怖、迷信、低俗、色情销售活动。二是确保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KTV、台球室等娱乐场所。三是坚决整治校园安全薄弱环节,深化校园安全重点专项整治,切实提升校园安保条件和管理水平。

5.服务窗口形象整治。

牵头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经发办、各行业联合办公室、卫健办

针对医院、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银行网点、车站、营业厅等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接待不热情、文明用语不规范、文明氛围不浓厚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一是推进窗口形象标准化。加强各类服务窗口内外环境和服务人员的外在服务形象的标准化管理,对窗口人员的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举止制定统一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推进窗口服务专业化。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和考核机制,夯实窗口业务基础。三是推进窗口服务数字化。窗口推行预约服务、网上自助等多样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6.社区(小区)违规养犬整治。

牵头单位: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各社区

一是开展摸排清理,对犬只进行登记,督促犬主携犬到兽医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免疫,并在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办证。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对携带烈性犬或攻击性犬出户不戴嘴套、随地拉便等违规养犬行为处罚力度,形成强力管理氛围,促使养犬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三是集中捕捉收容,对社区和街面的流浪犬组织捕捉收容,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5)由城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办公室,配合各单位及办公室分解落实。202171-2021720日)

(二)解决城区环境卫生秩序各方面突出问题,力争在8月底城区的环境卫生达到“六净”,市容秩序达到“七无”。(2021721-2021831日)

(三)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重难点问题,尤其是长期积压、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难题顽症,逐项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措施,加强源头治理,确保环境秩序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202191-2021920日)

(四)区创建办将依据《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2021年版)对各方面开展的环境秩序整治进行检查验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专项行动开展得好、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批评。2021921日至2021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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