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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09473841M/2021-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三角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安村等村申报星级充分就业村 (社区)创建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永安村等村申报星级充分就业村

(社区)创建的通知

各村(社区):

按照区府办《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2114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2113号)、《綦江区充分就业社区(村)考核办法》(綦江人社〔2016136号)要求,2020年经区对我镇充分就业社区(村)进行综合评估,认定柏香村、中坝村、望石村(新创)为星级充分就业村,三角社区、乐兴社区被评为充分就业社区,彭香村、龙门村、徐家村、后坝村、东岳村、乐兴村、红岩村、永安村、杜家村、石盘村、桐垭村、石栏村、塘垭村、大湾村、佛子寺村、乐升坪村充分就业村。

2021年,经各村(社区)申报,镇政府同意永安村、彭香村新创星级充分就业村,同意柏香村、中坝村、望石村保持星级充分就业村,同意三角社区、乐兴社区保持充分就业社区,同意龙门村、徐家村、后坝村、东岳村、乐兴村、红岩村、杜家村、石盘村、桐垭村、石栏村、塘垭村、大湾村、佛子寺村、乐升坪村保持充分就业村。请各村(社区)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綦江区充分就业社区(村)考核办法〉的通知》(綦江人社〔2016136号)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充分就业村(社区)考核指标,完善基础台帐及考核内容,确保完成创建任务。星级充分就业村要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回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解决辖区内人员就近就业;结合辖区工作,亮点和特色突出;获得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和认可的创新工作每项加2分。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15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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