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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2023-00338 | [ 发文字号 ] | 石角府发〔2021〕63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石角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6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9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綦江区石角镇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相关部门:
现将《綦江区石角镇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江区石角镇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实施方案
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渝府发〔2016〕5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綦江区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綦农委〔2021〕125号)等文件要求,围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有序推进我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高质量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下达我镇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全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以下简称类别划分)成果,全面推进和落实全区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不低于95%的年度考核任务如期完成。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受污染耕地分类管控
以全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为基础,结合土地确权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数据资料,确定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及工作范围,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的通知)》(农办科〔2019〕14号)、《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划定技术导则(试行)》(农办科〔2020〕3号)《重庆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手册(2020年)》等技术规范为依据,落实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
一是在优先保护类区域,加强污染源管控,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等措施,确保无新增污染耕地。
二是在安全利用类区域,强化技术指导,推广落实低吸附品种替代、水分调控、叶面调控、优化施肥、土壤调理、酸碱度调控等一种或多种组合技术措施,确保作物可食部位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三是在严格管控类区域,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民意愿等,因地制宜采取种植结构调整(推广种植花卉苗木、麻、蚕桑等经济作物,以及经过安全评估的特色水果、油料作物、饲用作物等农作物)或者退耕还林还草、休耕措施等措施,逐步退出粮食种植。加强日常生产监测,对产出农产品实行动态抽样检测,确保产出农产品质量达标。
(二)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台账
在石河、新民、桃花、干坝、塘岗、砖房等村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台账,开展安全利用技术推广耕地安全利用措施3541.3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各村按时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和措施台账的建设。工作台账包括: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宣传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记录;措施台账以类别划分图件和清单为依据,建立街镇—村社—农户三级台账,记录所采取品种替代、水分调控、叶面阻控、优化施肥等安全利用措施或种植结构调整等严格管控措施,关键措施要拍照、视频、文件等方式佐证。
(三)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根据区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方案,对安全利用任务范围内农产品开展抽样检测,对严格管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并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报告及佐证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委。
(四)开展工作自评估
围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和实施效果两方面内容,依据《重庆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评价办法(暂行)》(渝农办发﹝2020﹞205号)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开展镇级综合自评,并将自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区农业农村委进行审查核实综合评分。
三、防治措施
1.项目措施。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綦农委〔2021〕113号)等文件,做好低吸附水稻玉米种子推广服务、水稻玉米叶面阻控、严格管控措施落实、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市控例行监测等项目的实施,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技术措施。聘请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组成员对我镇开展耕地土壤安全利用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积极推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和模式等。
四、时间安排
1.1-3月,以类别划分成果为基础,结合相关数据资料,确定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区域和工作范围,做好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统筹安排。
2.4-10月,编制完成并上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农用地严格管控工作实施,做好技术指导、日常调度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建设和上报,组织开展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3.6-10月,进行农产品抽样检测,开展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等。
4.10-12月,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上报工作总结、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镇党委副书记文仁余负总责,农业服务中心具体抓好此项工作,镇成立耕地土壤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导组,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开鹏牵头负责全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具体由袁孝海同志进行技术指导,涉及村积极配合。根据考核目标任务,结合区域受污染耕地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二)落实防治经费。镇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绩效,确保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考核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开展宣传指导。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和安全利用知识的普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安全利用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户技术水平,推动措施落实,增强措施效果。
(四)强化工作调度。一是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科室、村、社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防治工作;二是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按时间节点落实技术措施、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1. 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情况统计表
2. 村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情况统计表
行政区 | 耕地面积(亩) | 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亩) | 安全利用措施及面积(亩) | 整体情况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
区/县 | 石角镇 | 村 | 水田面积 | 旱地面积 | 小计 | 水稻 | 玉米 | 薯类 | 蔬菜 | 油料 | … | 小计 | 土壤酸碱度调节 | 优化施肥或测土配方施肥 | 品种调整 | 种植结构调整 | 水分调控 | 叶面调控 | 深翻耕 | 土壤改良 | 其他(含休耕、调规等) | 已实施安全利用措施水田面积 | 已实施安全利用措施旱地面积 | 未实施安全利用措施耕地面积 | 小计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C=A+B;2.J=D+E+F+G+H+I;主栽农作物面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区县主栽农作物;3.同一块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可综合重复使用,已实施安全利用措施水田面积+已实施安全利用措施旱地面积+未实施安全利用措施耕地面积=现有耕地面积(W=C);4.品种调整:特指种植的农作物品种调整为低积累农作物品种;5.休耕:统计未种植农产品的耕地;6.调规:主要是指耕地调整为非耕地;7.统计表实行季报制,于季末(7月8日、9月30日)报送(包括电子档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8.各类措施须做好台账备查,包括文件、方案、合同、图件、工作记录和经费资料等相关资料。
附件2
村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行政区 | 严格管控农用地面积(亩) | 落实种植结构调整面积(亩) |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亩) | 落实其它措施面积(亩) | 暂未落实严格管控措施农用地面积(亩) | 合计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R | S | |||
区/县 | 石角镇 | 村 | 水田 | 旱地 | 其它(含园地) | 小计 | 花卉 | 苗木 | 棉 | 麻 | ……作物 | 小计 | 还林还草 | 休耕 | 调规 | … | 小计 | 暂未落实严格管控措施农用地面积 | 合计 | |
备注:1.D=A+B+C;2.K=E+F+G+H+I+J;3.P=M+N+O; 4.S=R+K+L+P; 5. 统计表实行季报制,于季末(7月8日、9月30日)报送(包括电子档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6.各类措施须做好台账备查,包括文件、方案、合同、图件、工作记录和经费资料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