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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A8361X9/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通惠街办发〔2023〕3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通惠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 发布日期 ] 2023-07-19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站、所、队、中心),有关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

                            202371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清廉村居

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清廉綦江建设试点的工作方案》(綦江委办便函〔202359号)及区民政局《綦江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綦江民发〔2023105号)要求,统筹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结合街道、社区实际,现制定如下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基层组织有力、权力运行有序、基层监督有为、基层治理有效、清廉氛围有魂、人民群众有感为重点,积极改革创新,以治理的理念、法治的思维、智治的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按照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首期选取新街子社区开展试点示范,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一批廉洁履职形象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增强,小官贪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街道和谐稳定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加强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探索建设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根据党建扎桩·治理结网党建统领基层治理现代化改革安排,实施党建统领,一网綦治工程,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建立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基层智治体系。推动治理和服务中心下移、资源下沉,持续深化街道社区大党委机制,试点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到小区报到参与治理。深化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实践,创新基层治理抓手载体,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牵头科室:党群办:责任科室:平安办、民政办、乡村振兴办等)

(二)强化街道纪工委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发挥村(社区)监察监督员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大监督下沉落地力度,推动纪检监察与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等力量的协作配合,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配合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建设清廉村居。(牵头科室:纪工委;责任科室:党群办、民政办、农服中心等)

(三)加强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探索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财务分离,支持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方式稳健经营集体资产,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牵头科室:农服中心、乡村振兴办;责任科室:财政办等)

(四)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监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建设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提升数字化监督效能。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加强集体资产提级监督,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开展基层干部财务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健全集体资产数字化监督体系,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防止集体经济变成少数人的小金库(牵头科室:农服中心;责任科室:财政办、民政办、乡村振兴办等)

(五)严格执行村居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拓展村(居)务公开网络渠道,每年调整公布村(居)务公开目录,落实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健全村党组织研究集体经济重要事项机制。(牵头科室:农服中心、民政办;责任科室:党群办、财政办等)

(六)常态化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区级联审机制。严格联审标准,实行集中换届凡提必审、补充调整动议预审、届中筛查全面评审、反映线索个案专审,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涉邪教与实施非法宗教等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员,坚决拒之门外。严格执行联审程序,着力解决村(社区)两委、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把关不准、审查不严问题,在人员动议中根据区级组织、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审计等部门联合审查结果用人。(牵头科室:党群办;责任科室:民政办、纪工委等)

(七)以小切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更多公平正义。坚决纠治种粮大户补贴、土地经营权流转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责任、作风问题。紧盯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推动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着力整治利用为村民办事之机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蝇贪问题。(牵头科室:纪工委;责任科室:农服中心、乡村振兴办、民政办、财政办等)

(八)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在最基层,落实边扫边治边建的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加大对村霸等整治力度。集中开展部署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深入摸排劳动就业、家庭婚恋、经济纠纷、征地拆迁、养老以及邻里纠纷等领域矛盾风险,推广使用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化平台。围绕加强平安乡村建设,督促统筹公安、信访等工作力量,推动整治村霸等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利益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良好党风政风就在身边、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牵头科室:平安办;责任科室:纪工委、党群办、民政办、农服中心、司法所等)

(九)用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移风易俗。围绕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督促纠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特别是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牵头科室:民政办、乡村振兴办;责任科室:农服中心等)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建立档案。在街道13个村居推广清廉村居活动,2023年度920日前率先打造新街子社区成为清廉社区,今后年度根据建设情况可适当增加。党工委、办事处将按照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要求,严格标准进行培育,并建立档案。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新街子社区党委将对照清廉村居建设要求,针对自身薄弱环节,对照《綦江区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创特色、出亮点、见实效的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清廉村居。因地制宜丰富特色内容,开展自选动作。街道相关科室按照职能职责对清廉社区建设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和督查。

(三)培树典型,强化激励。年终由党工委、办事处组织总结,将清廉村居示范点建设情况列入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内容,对被确定为清廉村居示范点的所在村居予以加分。

(四)总结提高,辐射引领。党工委、办事处及时对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激励先进、弘扬正气,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由街道民政办为牵头科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会同纪工委督促检查各职能科室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村居党组织负责人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使清廉村居建设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加强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



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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