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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A8361X9/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通惠街办发〔2024〕1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通惠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板块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的通知》綦森防指〔20241的精神,现将《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印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

                      2024329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的通知》(綦森防指〔20241号)的精神,为落实好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在0.3‰以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通惠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

长:温  

副指挥长:黎  春、余  

   员:各板块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农服中心、应急办。办公室主任霍科农,副主任王竹元、李大权。

(二)压实工作责任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原则,各街道级林长为其负责林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林区的防火工作巡查,指导监督村(社区)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各村(社区)书记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统筹开展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2.各村(社区)要组织好社长、巡查员等工作力量,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重点落实辖区智力障碍人员等特殊群体监护人的森林防灭火责任。重点对辖区林木覆盖率高的、易燃的重点山头林区要实行建档管护,安排人员不定期清理防护隔离带。

3.继续强化“十户联防”工作,以户户防火的方式实现各村(居)森林防火全覆盖。

4.辖区各“城周绿化带”、“已征未用地”等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按属地原则,由相应村(社区)负责。

(三)强化队伍建设

1.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支巡查员队伍,每个巡查员专门负责防护一个或多个火灾隐患点,人员队伍及其对应防护隐患点建表立档报街道备案。

巡查员职责:在春节、清明节、森林防火期、连晴高温等时间节点,对其专门负责的防火区域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蹲点,对过往人员进行宣传劝导,对防火区域内的坟墓周边清杂除草。

2. 村(社区)组织一批护林员,开展管护区内日常巡护、守卡,排查清楚风险隐患,制止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发现报告火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火情早期处理。

(四)加强火灾预防

1.开展防火宣传。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采取标语、广播、微信、鸣锣告示等方式,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安全扑火和避险常识等内容,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五进”(进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进校园、进林区<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2.开展隐患排查。各村(社区)要对辖区重点防火区域进行摸排梳理,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统筹好人员力量,加强巡山护林,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

3.严防重点区间节点。

1)春节、清明期间有燃放烟花爆竹、祭祖扫墓习俗的重点山头,要提前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落实一点一人进行巡查、值守、宣传。

2)连晴高温期间要严格管控野外用火,落实专人值守,禁止将火种带入防区,在防区主要路口要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逐一进行检查登记,从源头降低森林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选择制高点,设置瞭望点,与地面巡查看护力量一起,形成立体交叉监控网络。各村(社区)要在重点林区和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充实森林防火检查监督人员,加大巡逻密度,扩大火情监测面,做到不留盲区。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好重大森林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集中整治野外火源,不断强化源头管控,重点抓好森林防火期内遇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气候、春耕备耕、清明时节、秋收季节、国庆、春节等火灾高发时段的森林高火险期和全国(全区)“两会”等重要活动期间的野外火源管控,严格审批炼山造林、烧除疫木等特殊野外用火。

(六)做好扑火准备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要按《通惠街道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要求,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扑火的组织责任、火场指挥、消防队伍、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等各环节全面落实到位。在森林火险高等级期间,要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扑救森林火灾时,村(社区)书记应靠前指挥,科学组织,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七)强化值班值守

防火期内,各村(社区)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漏岗、脱岗。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移动电话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三、强化管理,严格考核

(一)经费保障

给予村(社区)经费补助,用于日常巡管护林工作所需。给予巡查员适当经费补助。补助由街道统筹,按实际考勤、考核结果,于次年初发放到村(社区),村(社区)予以兑现。

(二)工作考核

1.村(社区)工作考核

1)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成效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防范不力,发生山火造成恶劣影响的村(社区)按《通惠街道办事处森林资源管护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扣分,并计入综合目标考核。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在综合目标考核时给予适当倾斜。

2)村(社区)组织人员开展日常巡查管护,未开展的查实一次扣减经费补助总量的5%

3)村(社区)森林防灭火成效与经费补助挂钩。发生非森林火灾的,按照过火面积5亩以下、5-9亩、10亩以上分别扣减村(社区)经费补助总量的10%20%30%。发生森林火灾的,按照森林火灾等级,“一般”的扣减补助总量的50%“较大”及以上的取消当年补助。

2.巡查员工作考核

1)村(社区)要统筹好巡查员和日常管护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监管,特别对巡查员的工作情况要按实际情况建表建册,作为补助依据。

2)街道不定期抽查到岗到位情况,缺岗的扣除补助200/次,累计两次缺岗,责令村(社区)撤换人员。不定期抽查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不到位的,扣除补助100/次,累计两次不到位的,责令村(社区)撤换人员。

3)巡查员森林防火成效与补助挂钩。村(社区)发生火灾的,在扣减村(社区)经费补助的基础上,同时扣减相应巡查员补助。发生火灾每次扣减其当年应得补助的20%,累计发生两次火灾的,扣减补助40%并责令村(社区)撤换人员;火情“较大”的扣减其当年应得补助的50%,并责令村(社区)撤换人员。

附件 1.通惠街道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巡查员考勤记录表

        2. 通惠街道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记录表

附件1

通惠街道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巡查员

考勤记录表(  月)

村居(签章):巡查员:考勤人签字:

日期

考勤记载

本人签字

备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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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通惠街道2024年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记录表


序号

日期

检查村居

检查地点

巡查员

是否在岗

提出整改问题

巡查员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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