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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3070P/2023-00029 [ 发文字号 ] 文龙街办发〔2023〕55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文龙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6-04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文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文龙街道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站、所、队、中心):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文龙街道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文龙街道办事处

                                     202364

 (此件公开发布)

文龙街道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綦安委〔20237)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文龙街道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街道代显锋同志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卢正彬同志任副组长。各村(社区)、文龙派出所、街道应急办、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财政办、民政办、卫健办、平安办、规建环办、社区事务中心、农服中心、文化中心、城乡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应急办主任万渝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结束后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二、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12月。

三、重点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高层建筑、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幼托机构场所等。

(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库房,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

(四)林业重点区域、部位。包括林区及林区边缘的各类电力、燃气的输送等各环节设施管线,以及通信基站等重要设施;村林密接、农林接驳、坟场等重点部位。

四、重点任务

(一)聚焦遗留问题,开展大起底

1.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对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擅自投入使用的遗留问题,配合区级部门开展全面摸排和治理。(牵头单位:规建环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科室)

2.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配合区级部门对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以及将地下车库改建为超市、库房、市场等情形,督促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尽快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牵头单位:规建环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科室)

(二)消防设施大排查

1.防灭火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牵头单位:应急办、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科室)

2.安全疏散设施。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牵头单位:应急办、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科室)

3.防火分隔设施。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破坏建筑防火分隔。(牵头单位:应急办、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科室)

4.林区设施火患。对林区及林区边缘输电线路输配电、电信基站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倒塌、老化、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油气管线破损、泄漏等隐患;林区及林区边缘重要设施的防火隔离带开设,林区公路、林下通道可燃物清理,防火道路通行状况;森林消防水池、山坪塘蓄水状态;林区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防控措施等开展排查。(牵头单位: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规建环办、各村(社区))

(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执法

1.违规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大功率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充电;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的制氧站和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规建环办、经发办、民政办、卫健办、文化中心、应急办、各村(社区)按职责负责)

2.违规动火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牵头单位:应急办、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科室)

3.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医院、冷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经发办、卫健办、相关社区)

4.违规生产经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在同一空间内;自动消防设施未落实维护保养。(应急办、规建环办、经发办、民政办、卫健办、文化中心、社区事务中心、城乡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按职责负责)

5.占堵生命通道。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大队;责任单位:派出所、应急办、经发办、社区事务中心、各社区)

6.户外违规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期且处于防火区内,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烟、燃放孔明灯、烧蜂驱兽、小孩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烧荒积肥、烧木炭、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违规焚烧疫木以及未经批准的开山爆破、切割、电焊等生产性用火);城市建成区的城市公园、城市道路等区域,在非指定区域内焚烧树叶、垃圾。(派出所、农服中心、城管执法大队、各村(社区)按职责负责)

(四)聚焦安全素养,开展大宣教

1.媒体宣传。配合区级部门在各级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开展典型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对专项行动中的探索出有效做法及其成功经验的,开展正面宣传报道。(文化中心、应急办、农服中心、各村(社区)按职责负责)

2.入户宣讲。开展居民家庭防范火灾宣传,各村(社区)组织开展敲门行动,大力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电、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提升公众防火安全意识。(应急办、文化中心、农服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按职责负责)

3.多形式宣传。各村(社区)依托农村大喇叭、小区小广播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商圈、车站、网红景点等管理单位,利用户外大屏、固定宣传栏、公共显示牌等,高频次播放防火公益广告。(应急办、文化中心、农服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经发办、各村(社区)按职责负责)

(五)聚焦应急救援,进行大演练

1.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督促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各村和涉及山林的社区要积极参加森林灭火实战演练和相关培训。(牵头单位:应急办、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科室)

2.联勤联动机制。加强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和区级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社区和单位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督促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确保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有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并组织疏散。(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科室)

(六)聚焦数字赋能,进行大提升

1.配合做好智慧消防平台建设。配合区级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协同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科室)

2.配合做好物联感知终端建设。配合区级部门做好火灾报警信息和消防水压远程监测、生命通道数字监测预警、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等物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实时感知消防设施运行及消防管理情况。配合区级部门做好森林火情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应急办、农服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科室)

(七)聚焦队伍能力,进行大建设

1.充实火灾防治工作力量。充实街道火灾防治工作力量,加快森林消防水池、防火阻隔带、消防工作站建设。(农服中心等相关科室和各村(社区)按职责负责)

2.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消防应急力量建设,根据要求配备适应灭火应急救援的器材、装备。(应急办、财政办等相关科室和各村(社区)按职责负责)

3.强化森林灭火机制保障和队伍建设。加强街道和村(社区)森林消防应急力量建设,按要求配备专业物资装备。(应急办、农服中心等相关科室和各村(社区)按职责负责)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3610日前)。各企业(单位)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动向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二)排查促改阶段(20238月底前)各行业监管科室和各村(社区)要完成全面检查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企业(单位、林区)、属地村(社区)、行业监管科室的责任,务实推进排查整治,建好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执法督改阶段(202311月底前)。按照遗留问题不遮掩、发现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遗漏要求,各行业监管科室和各村(社区)督促企业完成整改销号。对问题复杂、短时间难以整改的,报区级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12月底前)各行业监管科室、各村(社区)全面完成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任务,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成效,建立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各行业监管科室具体实施,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打表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查督办。街道安委办、减灾办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格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手段推进工作,对推进不力或存在重大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并于12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街道应急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文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文龙街道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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