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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47454350T/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永城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永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永城镇镇域内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广播、卫生、防疫、体育事业、统计、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四)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道路建设、人畜牧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

    (六)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纠纷。

    (七)保护社会主义的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的人身、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加强自身建设,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十)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郑国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党委、政府全面工作。

    何文发(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征地拆迁、民政、优抚、社会救助、社团、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镇人大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綦万创新经济走廊指挥部、规资所。联系指导温泉村。

陈德明(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和群团建设管理日常工作,统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分管机关内务、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督查、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防空、消防、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危化品管理等工作。分管镇党政办、应急办。联系指导大桥村。

罗福军(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分管政法、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制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群众工作、行政执法、禁种铲毒、禁毒、防邪、扫黑除恶、渝黔复线后续问题处理等工作。分管镇平安办、综合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联系指导黄沙村。

宋春梅(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分管基层党建、干部、人才、编制、人事、老干、目标考核管理、民调、妇女、儿童等工作,协助镇人大工作。分管镇党群办。联系指导复兴村。

邹  朋(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分管镇纪委办公室。联系区监委派出第五监察室。联系指导中华村。 

叶林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分管武装、规划、建设、土地、设施农用地管理、矿产资源、公路建设管理、地质灾害、地震、生态环保、市政建设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分管镇武装部、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建环服务中心。联系规资所。联系指导永丰社区。

谭兴成(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民族、宗教、侨台、青年、工会、老龄(老体协)、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文物管理、旅游建设管理、政务服务、劳动与就业、社会保障、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城乡合作医疗、医疗资助、保险、职业技能培训、卫生、健康等工作。分管镇文化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卫生健康办公室。联系三角学区、永城中学、永城小学、永城卫生院。联系指导永和村。  

张淋淞(副镇长):分管财政、税收、审计、资产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发展改革、招商引资、城乡统筹、统计、科技(科协)、工业、商贸、金融、市场监管、电力、通讯、供水、燃气、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农房审批、农经、农机、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渔业船泊、气象、防雷、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土地流转、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分管镇财政办、经发办(统计站)、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联系隆盛供电所(含永城电管站)、綦南给排水公司永城水厂、重庆盛焰能源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永城营业所、农商行永城分理处、永城邮政所、市场监管所。联系指导瀛山村。

    三、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纪检、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做好调研、信息工作;承担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二)党群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建、宣传、统战、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

    (三)人大办公室。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镇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五)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办公地址:綦江区永城镇永丰新路32号永城镇公共服务中心。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八)财政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管理、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

    (十)农业服务中心。职责: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十一)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职责: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文物管理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承担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镇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全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组织协调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工作;负责本辖区旅游合作联络对接工作,负责旅游统计、信息咨询和旅游重大节庆活动策划;负责镇域范围内的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旅游产业扶贫工作。

    (十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职责: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保险补贴、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创业担保贷款申报等工作;承担职业技能等培训的人员召集参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及城镇职工(个体)医疗、养老保险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十三)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十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公路建设、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十五)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职责:承担场镇市政、环卫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巡查场镇背街小巷的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场镇相关基础设施;协助镇容村貌整治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永丰新路44号

   (二)邮政编码:401451

   (三)办公电话:023-48489098,节假日值班电话:15723144723,政务公开:023-48489098,监督投诉:023-48489098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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