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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09465630W/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永新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09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承担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农机、渔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灾害防治、农业保险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农业服务中心是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按照“綦委编〔201938号”文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6.15万元,上年结转52.45万元

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2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8.2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664.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6.1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方式:023-484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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