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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3492N/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中峰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日期 ] 2022-02-18

关于印发《中峰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中峰委发〔2022〕3号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峰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站所、有关单位:

《中峰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委员会   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中峰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职责清单

   一、周伟 党委书记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组织会议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制度。

 (四)开展安全生产调研,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二、雷雨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一)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领导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镇减灾委员会工作。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努力推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并作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制定和督促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分析辖区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

(四)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五)推动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与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三、王远平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分管安全)

(一)分管平安办、应急办、财政办、执法办。负责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扫黑除恶、法治、村级财务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金融、应急管理、消防、地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财税。

(二)负责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镇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的应急办、平安办、财政办、综合执法办及联系单位,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分管的应急办、平安办、财政办、综合执法办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五)协助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

(六)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七)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部署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相关办公室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执法情况进行督导。

(八)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指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与自然灾害防治事件抢险救援,妥善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九)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

(十)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三、其他领导

(一)陈忠余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1.分管人大办,联系服务蟠龙项目。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定期组织镇人大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活动。

3.每月统筹镇服务蟠龙项目工作安全稳定组参与由“区蟠指办”牵头的蟠龙电站项目安全综合大检查和工作协调。

(二)淳小波  镇党委副书记

1. 分管党政办、规建办、执法大队。负责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工作、扶贫工作和乡村振兴,机关后勤、督查、机要保密、效能建设、环境保护、市政环卫、公路建设、工会、档案、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复垦、土地整理。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的建环办及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党政办、规建办、执法大队及联系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党政办、规建办、执法大队及联系单位,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5.统筹推进分管的党政办、规建办、执法大队及联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6.组织分管的党政办、规建办、执法大队及联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相关办站所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三)杨德强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1. 分管农服中心、建环中心。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民防、人防)、水利、农业农村、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渔业船舶、畜牧兽医、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林业、供销、武装工作、气象。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的农服务中心、建环中心及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农服中心、建环中心及联系单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农服中心、建环中心及联系单位,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

   5.统筹分管的农服中心、建环中心及联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相关办站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6.组织分管的农服中心、建环中心及联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相关办站所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四)黄丽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履行好监督职责。

    2.协助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做好善后工作。

    3.具体负责对全镇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执纪监督及履职作风效能建设。

   (五)郑晓  副镇长

 1. 分管民政社事办(卫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保所。负责教育、民政和社会事务、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城乡医保、行政审批(镇政务服务中心)、残疾人事业。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保所及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民政社事办(卫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保所及联系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民政社事办(卫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保所及联系单位,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

     5.统筹推进分管的民政社事办(卫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保所及联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6.组织分管的民政社事办(卫健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保所及联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相关办站所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六)杜文豪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1. 分管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统战、民宗侨台、老龄事业发展及关心下一代工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的文化服务中心及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文化服务中心及联系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文化服务中心及联系单位,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5.统筹分管的文化服务中心及联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6.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七)伏智均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1. 分管党群办、经发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目标考核、人事、编制、退休干部、产业发展规划与指导、科技、工业、信息产业、电力通讯、乡村振兴、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商贸流通、邮政、经济社会统计、招商引资、妇女儿童。

2.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分管的人大办、经发办及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组织分管的党群办、经发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及联系单位,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分管的党群办、经发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及联系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5.统筹推进分管的党群办、经发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及联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支持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6.组织分管的党群办、经发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及联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每月至少带队检查两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部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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