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负责综合协调、政协、文秘、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经济发展规划,承担城镇建设、城镇市政、环卫方面管理服务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1.镇政府领导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2.镇政府机构职能。3.镇政府预算、决算信息。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一)线上渠道。

    1.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qqj.gov.cn/jz/ztz/)

    2.微信公众号:“绿色水乡.休闲篆塘”。

    (二)线下渠道。

    政务公开专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篆南街46号1楼103室,联系电话:023-4822900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篆塘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篆南街38号,联系电话:023-4822976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查阅政府信息。

    (三)其他渠道。

    无。

三、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有效身份证,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一)申请提交渠道

    1.当面申请。申请人通过当面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提交至政务公开专区: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篆南街46号1楼103室,联系电话:023-4822900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篆塘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篆南街38号,联系电话:023-4822976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信函申请。收件人:篆塘镇党政办;收件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篆南街46号1楼103室;联系电话:023-48229000;邮政编码:401433。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4.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篆南街46号1楼103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48229000

    五、监督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