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统筹开展全区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开展对中小学生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的指导和研究,实现资助育人目标,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负责本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利息收交及后续管理工作。
3.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审批工作。
4.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管理工作。
5.负责其他学生资助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建立和妥善保管学生资助相关档案资料。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惠民资金”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87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03.5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12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以及集中使用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03.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12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以及集中使用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3.58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03.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12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以及集中使用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其中:基本支出145.82万元,占18.2%;项目支出657.77万元,占81.9%;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指标全部收回财政,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03.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4.12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以及集中使用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3.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12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以及集中使用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96.57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部分学生资助资金调剂到基层各类学校。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4.12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以及集中使用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96.57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部分学生资助资金调剂到基层各类学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772.45万元,占9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3.84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部分学生资助资金调剂到基层各类学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2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6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工资增长,导致社会保障支出等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77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工资增长,导致社会保障支出等增加。
(4)农林水支出1.2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原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资金1.2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6.28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工资增长,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指标全部收回财政,无结转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82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16.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49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发了以前年度在职教职工超额绩效等;二是2024年教育系统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了以前年度社保缴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28.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77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保运转的人员补丁、运转性经费等纳入公用经费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车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幅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要求,年中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厉行节约,控制公车使用频次,大幅降低了公车运行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76.5%,主要原因是参加市级资助培训发生相关费用。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66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是到基层学校检查进行 “打包办事”处理,次数有所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单位办理助学贷款用打印复印纸以及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印刷。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57.77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区教委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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