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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依法指导和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兴办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所有经营性国有资产营运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导下,协助做好教育系统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采购工作;培育和发展教育市场,为学校和师生提供安全规范的服务,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用品和后勤服务等物资进货渠道,防止不安全食品,伪劣商品,盗版书刊进入校园,指导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的指导和研究,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独立核算,无下级预算单位。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9287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依法指导和开展勤工俭学工作,培育和发展教育市场,为学校和师生提供安全规范的服务,推进素质教育发展。核定重庆市綦江区教育服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0.4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0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相对减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20.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0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相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4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20.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0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相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1.33万元,占55.0%;项目支出99.16万元,占45.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0.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相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0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相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9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相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0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相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9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相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186.42万元,占8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2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相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5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补缴了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4.75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19住房保障支出4.97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33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06.6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32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补缴了以前年度保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14.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1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初见成效。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6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初见成效。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要求,年中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6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厉行节约,控制公车使用频次,大幅降低了公车运行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9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对学校开展超市、食堂相关采购工作进行培训,产生了培训费。本年度差旅费支出2.00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支付到各校检查超市食堂差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饮水设备相关服务。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99.16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区教委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0807


附件下载:

204008-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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