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内设机构数量和中层干部职数的通知》(綦教工委〔2023〕65号)文件,本单位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教导处、德育处、安保处、教科研处、党政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1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1.99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补发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目标考核奖。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3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1.99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补发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目标考核奖。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3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1.99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补发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目标考核奖。其中:基本支出1,271.77万元,占96.6%;项目支出44.23万元,占3.4%;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1.99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补发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目标考核奖,2023年度有10万元的事业收入,2024年无事业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1.99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补发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目标考核奖,2023年度有10万元的事业收入,2024年无事业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补发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目标考核奖。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1.99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发放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目标考核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发放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目标考核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932.98万元,占7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8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因工资调标而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35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5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因工资调标,缴费基数提高而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7.71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因工资调标,缴费基数提高而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安排有15万元的厕所渗水的城乡社区维修支出,2023年无城乡社区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9.96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因工资调标,缴费基数提高而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1.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7.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71.65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支出因工资调标,缴费基数提高而增加;发放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目标考核奖;发放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在编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津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退休人员的健康疗养费。
公用经费84.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36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比2023年少,其中2023年有35万元的食堂和男生宿舍维修项目支出,2024年无大额项目支出;同时2024年因学生数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必须的运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84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校加强教师培训,会议次数增加,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1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我校加强教师培训,多次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费增加。本年度差旅费支出9.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64万元,增长99.6%,主要原因是我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教师、学生活动,同时对贫困生的家访和送教上门学生的送教活动,故差旅费增加明显。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A4纸,食堂用发电机,T体育用品采购、办公设备购置。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单位整体绩效和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4.23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区教委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79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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