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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新民小学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区、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 学,严格控制辍学。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必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新民小学为实施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面向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域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对象为辖区内健康适龄儿童,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学校坐落于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铺子村3社新民街8号。学校实际在编人员30人,另有退休人员34人。在校小学生 114人,幼儿园学生18人。我校以“健康尊严、张扬个性”为总的培养理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共有三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总务处、政教处和安保处。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44.4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8.2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2024年社会保障缴费较2023年增加64.15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44.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8.2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2024年社会保障缴费较2023年增加6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97万元,占99.6%;事业收入3.49万元,占0.4%;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44.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8.2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2024年社会保障缴费较2023年增加6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36万元,占94.4%;项目支出47.1万元,占5.6%经营支0万元0.0%此外结余分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40.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1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2024年社会保障缴费较2023年增加64.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1.1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2024年社会保障缴费较2023年增加64.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薪级晋升、岗位补缺等调整预算追加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1.1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2024年社会保障缴费较2023年增加64.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2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薪级晋升、岗位补缺等调整预算追加人员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577.27万元,占6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77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更新,“灵动教育”设备添置,校园安全维护。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82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8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追加预算指标。

3)卫生健康支出34.03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9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教职工减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4.85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教职工减少,住房公积金实际缴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7.36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761.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3.3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补发了以前年度在职教职工超额绩效及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等;二是2024年教职工超额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并补缴了以前年度社保缴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3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52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一是学生人数总体减少,生均公用经费总量减少,二是本校两个教学点,齐雨教学点学生人数少而小,校园面积大,劳务需求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28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部分培训由线下转换为线上培训,降低了培训成本。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32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2.02万元,增长155.4%,主要原因是我校两个教学点,需出差学习人员增加,导致差旅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会议室LED显示屏和复印纸。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7.1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区教委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59016


附件下载:

204147-重庆市綦江区新民小学2024年度决算公开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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