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承担深化课程内容改革,加强探索学科教学新模式,探索课标制定、教材使用与考试评价的衔接。以现代教学技术为支撑,以小学新课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现小学教育培养目标,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3.负责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4.承担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工作。
5.承担从事小学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教学的相关社会服务。
6.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天池学校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政教处、总务处和安保处;中层干部3人,分别为政教主任、安保主任、总务主任。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79.8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6.2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进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79.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6.2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进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造成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4.42万元,占99.4%;事业收入5.42万元,占0.6%;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79.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6.2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进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造成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50.45万元,占96.7%;项目支出29.38万元,占3.3%;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74.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99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进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4.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5.99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进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造成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9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5.99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进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并补缴以前年度社保缴费,造成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9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预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542.84万元,占6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5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28万元,占3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5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进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调整预算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33.46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师调出2人,退休2人,教师人数减少,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1.34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1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师调出2人,退休2人,教师人数减少,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校园树木修枝经费0.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0.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0.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8.99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超额绩效进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造成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0.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92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设备购置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79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线上培训。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6 %。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LED屏。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3.9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自评等级均为“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区教委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80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