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教育系统各学校、卫生系统各医院,原则上保留,仅作名称变更。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綦江区各学区和学校机构名称的复函》(綦编办〔2012〕21号)文件,将原綦江县羊角学校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羊角学校。我单位属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属于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当年本单位编制25人,在职32人,均与编办统计数一致,退休25人。本年在校学生289人。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922.86万元,支出总计922.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5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92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5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1.86万元,占98.8%;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6万元,占0.7%;事业收入5万元,占0.5%;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92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5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71.51万元,占94.4%;项目支出51.35万元,占5.6%;经营支出0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实行收付实现制,导致2024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3.2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59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9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72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进行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9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进行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72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进行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实行收付实现制,导致2024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31.15万元,占6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6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2024年对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进行调标。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12万元,占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97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缴2024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超额绩效部分,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8.07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师人数减少,导致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8.51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师人数减少,导致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1.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缴2024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超额绩效部分,导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公用经费4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8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学生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决算支出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水电费、设备购置、维修维护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安排学校少年宫建设工程项目。本年支出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学校少年宫建设工程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下降900.0%,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导致培训费相应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9%。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对1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5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项,涉及资金12.97万元;市级资金4项,涉及资金17.71万元;区级资金8项,涉及资金20.67万元,得分均在90分以上。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区教委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82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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