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属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附属于石壕小学教育集团,实行统一管理。2025 年核定编制人数 14 人,实有在职人员 14 人;领导职数设置为书记、校长 1 人,副校长 1 人;无内部独立内设机构,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学生管理等工作均在石壕小学教育集团统筹下开展;办学场所仅含校本部,无其他分教学点。
2024 年度决算收、支总计均为 421.53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 35.12 万元,下降 7.7%,主要原因教师及学生自然减少,附属幼儿园停办,以致相关经费减少。
1.收入情况。2024 年度决算收入合计 421.53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 35.12 万元,下降 7.7%,主要原因教师及学生自然减少,附属幼儿园停办,以致相关经费减少。无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2.支出情况。2024 年度决算支出合计 421.53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 35.12 万元,下降 7.7%。其中:基本支出 389.54 万元,占 92.4%,较 2023 年决算减少 32.94 万元,下降 7.8%,主要因人员经费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及公用经费压缩;项目支出 32万元,占 7.6%,较 2023 年决算减少 2.17 万元,下降 6.3%,主要因小学教育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微调;无经营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 年度决算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2024 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支总计均为 419.78 万元,年初及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均为 0 万元。与 2023 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收、支相比,减少 34.45 万元,下降 7.6%,主要原因是 2024 年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生数略有减少,财政按生均标准核定的公用经费拨款减少,同时因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拨款相应降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4.45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教师及学生自然减少,以致相关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4.45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教师及学生自然减少,以致相关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预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287.19万元,占6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6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教师及学生自然减少,以致相关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8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4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 2024 年社保缴费基数按政策上调,年中财政追加相关缴费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16.11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4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教师调出、退休,预算相应调减。
(4)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教师调出、退休,预算相应调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389.54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73.34 万元,与 2023 年决算人员经费相比,减少 30.41 万元,下降 7.5%,主要是教师调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 16.19 万元,与 2023 年决算公用经费相比,减少 2.54 万元,下降 13.6%,主要原因教师及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设备购置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2024 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24 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89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区教委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8740020